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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美在韵味 文/彭根木

书法美在韵味 文/彭根木

作者: 彭根木 | 来源:发表于2021-01-20 07:30 被阅读0次
    作者:彭根木

    书法,是最为纯粹的平面视觉造型艺术。从最基本的点画入笔,到最高层的诣境高度吻合,书法承载的是传统文化的精髓。在“四维特征”的抽象符号呈现上,既体现了万物“对立统一”的自然规律,又能反应人作为主体的精、气、神。

    书法是综合的艺术产物,基于传统国学之中。笔墨中的文化思想,是书法的主体,如同灯塔。文学,史学、文字学、考古学、宗教等亦与之相关。国学与书家的主观思想,对书家的“字外功”尤显重要。

    深化文学、美学、书法鉴赏的水平,是书者综合素质提高的必修课程。

    书法的美,其不同方式体现效果亦有不同。常见的疏密、聚散、粗细、正欹、动静、虚实、开合等是书法的创作的核心主体。同时书者的审美意趣、筋骨、刚柔、神情等对书法创作也很重要。

    书法,在掌握基本笔墨、功力、认知下,能熟用提、按、顿、挫、中、侧、逆等笔势笔法,逐步可达到“驾御自然,随心所欲”。

    书法之美,美在韵味。书法创作与字要如同一体才妙。“何谓好字?”好看,越看越好看,百看不厌,这种叠加效应与作品韵味耐看度有很深的关联性。韵味,是书法作品的灵魂之一。一幅作品若平淡、直露、苍白、简易,其韵早已荡然无存。作品耐看,就是韵味的一种表现。韵味要有特殊的魅力,有吸引人心灵的东西,有让人感悟联想的东西。这种韵味,就是书法真正的意境。

    著名美学家邓以蛰先生提出:“无形自不能成字,无意则不能成书。”此言既将书与字区别,又提出书法艺术灵魂在于“意”、“韵”、“味”。

    “红杏枝头春意闹,云破月来花弄影”,其韵已于然。“杨柳轻柔,水波荡漾……”,书法之韵在味,味在深沉高妙。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定有妙趣字体、虚实相生、达情性益、纵横驰骋等相辅而成。

    书法,是线条艺术。线,是构成物体视觉形象的基本要素。造就意韵,非“闭门造车”可为。提升学识修为才是根本。如何将古朴、典雅、奔放、生动、天真等揉于艺术创作中,是衡量艺术家水平的关键所在。

    书法韵味,从生情定势的体现中,精美于毫端,妙趣于布白。线条是单,字体是个,章法是整体,如何相承起伏、映带呼应、参差变化、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做到这些,方可入境界。

    书法中的墨韵之美,在于“成于墨而润如妍”。

    传统蕴藏着哲理,哲理亦儒亦释亦道,其意切深奥,境实合之可达远之。 

    中国书法艺术博大精深,韵味是书法高雅的升华。

    书之道,唯虔行于恒,笃学于真才可及。

    书法:彭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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