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作文不好,一直艳羡妙笔生花的文人。比如台湾作家张晓风的文章我以前常看,文字优美,充满诗意。
但我对诗人的思维一贯不理解,古诗我还能理解一点,有些现代诗让我使劲薅头发也不得要领,比看意大利歌剧还头痛。
最近看张晓风的一篇文章《不知有花》,作者到一山间,漫山遍野的桐花、稻花让她陶醉不已,描写的确实听美。
作者接着写到“忽然有个妇人来,赭红的皮肤特别像那一带泥土的色调”。妇人问:“你们来找人”“我们来看花”。“花?”妇人匆匆赶路,一面丢下一句话:“哪有花?”
作者于是感叹“年年桐花开的时候,我总想起那妇人,那位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的妇人,并且暗暗嫉妒着”。
我觉得这很矫情。假设鲁迅先生看到,可能会说一个字“呸!”。作者如果嫉妒,她很容易去做皮肤赭红的妇人,而那妇人却很难去做一个皮肤白皙的城里人。
有个90后写手凹凸的文章写得也很好,但他的一篇文章《乡土哲学》里的观点,也属于把落后和苦难弄成了诗情画意:“到了上世纪70年代末,村里已经有了粉碎机、面粉机,也就是山里人俗称的电磨。但是,每到年节,母亲还是不舍昼夜地转动着她那台手动石磨。黄豆压在石磨里,缓慢地转动,缓慢地流出浆液。母亲气定神闲,面带微笑。还有,每到新玉米、新黍子下来,妇人们也总是拿到村东那盘石碾上去碾。这种传统的碾米方式,耗时费力,让人怜惜。但是,她们坚持不懈,没有怨烦,只是不管不顾地做。石磨磨出的豆浆,因为缓慢,所以黏稠——调成的豆汁醇厚香郁,点出的豆腐瓷实筋道。而山里的玉米和黍子,生长周期长,吸足了阳光,蕴足了营养,都是充盈的货色,这就需要慢慢地碾压,以缓慢地释放出热量不使其皮,有层次地破解不使其散,这样碾出的米有黏性,熬粥粥香,做糕糕腴,均有地道的口味。这种舌尖上的感受,化成她们的生活逻辑,不轻易妥协于外力。”
这得多傻的孩子啊?母亲辛劳到半夜,他居然觉得母亲很享受!
实际上,所谓不妥协于外力,是害怕改变,害怕选择新的生活方式;玉米和黍子在山里长得慢,不是有意多吸收营养,而是缺乏营养,长不快。
一颗松籽,掉在沃土里可以长成参天大树,掉在石缝里只能长成盆景。
我到过三亚湾,海风椰林,十分养眼。但海边的渔民,瘦小黝黑,还有很多是妇女,在吃力地拉网。对于渔民而言,碧海蓝天早已不是美,他们所祈盼的是多捕鱼,再卖个好价钱,然后回家喝点小酒,才是最美最幸福的。
又如荷兰花农,每天徜徉在花海之中,按理说应该每天幸福,但如果花卖不出去,肯定不会有美感,不会有欣赏美的心情。
有欧洲记者指责中国政府帮助藏族农牧民盖房子、修公路,使得他们的游牧文化丧失。中国的反驳非常有道理:人类的发展从游牧到农业定居,再到现代化工业城市,这是一种文明进步。如果一些人自己享受着现代城市、现代文化的生活,却要求我们的藏族同胞过那种没有自来水、没有电、缺少学校和医院的游牧生活,才是真正违反人全的。
人处于不同的阶级或阶层。那些站在高处的人,喜欢欣赏赭红色皮肤的妇人,或一步一拜的西藏朝圣者,他们觉得在欣赏文化。其实只不过是在心理上“看到你的丑,感到了我的高贵”。如果他们想保护文化,就来个互换,让欧洲人搬到西藏生活,让西藏人去享受欧洲的现代生活,然后偶尔来西藏欣赏文化。
最近,新闻披露了美国一个少数基督教派——诺门教派,一直沿用祖先的生活方式,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拒绝着现代化的一切。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但是这个教派的做法,对他们的孩子不公平,因为他们剥夺了孩子的选择权力。美国还有一个邪教,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剥夺孩子的权力和重婚,在美国都是违法的,但是宣称这是自己的信仰,在美国就可以得到豁免。所以我曾经对朋友说,阻碍美国进步的是宗教势力,阻碍中国进步的是所谓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
有一些从农村走出来的人,吃饱了、撑着了,回到家乡,抱怨家乡村庄的凋敝,甚至消失。在我看来,中国只有减少农村人口,才会成为现代化国家。那些希望家乡保持原貌的人,自己为什么不回来居住生活?典型的自私!
余秋雨到印度,看到人们在严重污染的河水里洗澡刷牙,对于人们经常赞美的恒河沐浴,他拒绝说它美。仅凭这一点,我认为余秋雨还不是一个瞎煽情的人。
而有那么多的人,到西藏说能洗涤灵魂;到了印度,看到那些贫穷麻木的印度百姓,又说可以放慢自己匆匆的脚步。这些人,都是吃饱了撑的,胡说八道。去做印度的富翁很难,去做印度的穷人很容易。
旅游,只是从自己呆腻的地方,到别人呆腻的地方,很多我们流连忘返的地方,其实我们无法长久地生活。如果喜欢一个地方,矢志不渝,完全可以长久相厮,谁愿意放弃一切吗?
别瞎诗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