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津镇到津浦(七)
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1908年1月13日),津浦铁路正合同《天津浦口铁路借款正合同》签订。同日奏准“奉旨依议”。15日,邮传部请求派员督办津浦铁路。铁路是国家的重点工程,同时又牵涉复杂的外交事务,当时担任铁路督办大臣的,均是一时之名臣。22日,清廷旨派曾担任驻德国、荷兰公使、外务部尚书的吕海寰为津浦铁路督办大臣;庆王奕劻的至亲孙宝琦为帮办大臣。24日,著派直、苏、鲁三省督抚会同办理。
《天津浦口铁路借款合同》中规定了津浦铁路的大致走向:“其路由天津,或附近天津,接连津榆官铁路,经过德州济南府,至附近山东南界之峄县”,此为北段;“再由峄县至或附近扬子江南京对岸之浦口”,此为南段。最终的线路选定还要经过踏勘、初勘、定测三个步骤才能定线。
线路勘测工作在借款草合同签订后就已经开始,北段进展较快,待正合同签订,北段线路没有太大变化。
南段线路起讫点是峄县至浦口,中间经由何出未曾明订。线路从徐州向南延伸,必须考虑的自然因素是洪泽湖。如果取道洪泽湖以东,则线路大部分经过江苏而少部分经过安徽;如果取道洪泽湖以西,则大部分经过安徽而少部分经过江苏。前者从徐州先向东南经邳州、宿迁、桃源到达清河(淮安)后,从高邮湖以西进入安徽,经天长、六合、江浦以达浦口,“其势似较迂折”。后者从徐州径直向南进入安徽,取道宿州、灵璧、凤阳、定远、滁州抵达浦口,“其势较为直接”。
也就是说,如果选择从洪泽湖以东筑路,津浦铁路仍将经过徐州至淮安的若干苏北州县,与早年的京清铁路并无二致。此时,苏、皖二省的立场对线路的最终确定起了关键作用。
皖省境内此时尚无铁路,规划中更无干线铁路经过皖境。因此,皖省对于将津浦铁路南段修成“安徽铁路”十分积极。安徽京官认为,津浦铁路与津镇线的情况有很大不同,现既经过安徽,“故呈请援钦派直鲁苏三省督抚会办之例,加派皖抚会办,以期公允”。
江苏各地绅民早先就对津镇铁路各怀心事,此时又冲着津浦铁路展现傲娇。1906年5月,民营的江苏省铁路公司成立,准备撸起袖子大修“苏路”。根据江苏铁路公司的计划,苏路北线仍以淮安为枢纽,向西经桃源、宿迁、徐州进入豫省;向东经沭阳到达海洲(连云港);向南仍至瓜洲。苏路规划如此庞大,建设费用皆由民间招股(不知道哪来的信心),建成后才是名副其实的“江苏人自己的铁路”。津浦南线如取道淮安,反与苏省铁路计划相冲突,“正当规划应由峄县经徐州而入皖境”——送给隔壁好了!
苏省绅民如此高风亮节,吕海寰的工作好做了。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他先是会同张之洞、袁世凯、梁敦彦奏请“饬下安徽巡抚一并会同办理”,接着又肯定了由峄县经由安徽的选项。与此同时,考虑到“洪泽湖以东者皆与干路隔绝,江北商民未免 向隅”,遂“请自徐州横造枝路一条达于清江,以利江北商民”。他还做了具体筹划。先由江苏商民自筹款项,先行开造,4年后与干路同期竣工。如果届时没有完成支线,“则由官为集款,即从徐州筑一枝路以抵清江,使“苏省商民亦得共出其途,早获交通之益。”当江苏筹款达一半时,该路即可以与津浦铁路一样官商合办。这种考虑,实可谓体贴周到,苏皖两省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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