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续之
18年1月16号早上八点多,还没起床呢。接到了占陶兄个电话,告知会不会安排去西安会见,告知合算的话是没问题的。后把我电话推荐给了当事人,跟当事人聊了下,觉得可以一去。(中间也搞了下套路)。接着就是安排时间与订往返车票的事咯。最后决定安排17号过去。期间由于没有直达的机票,苦与不知道怎么搞,后问了途牛客户,还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接着就是问同学咯。告知从厦门去山西晋城有两条线路。一是坐飞机到长治,接着转火车去晋城。还有一条路线是先坐飞机到郑州。接着转车去晋城。最后决定从郑州转车。买了17号16:20~18:30的航班;21:10~1:10从郑州到晋城的火车;一口气返程票也是买好了,买了18号下午16:10~20:00到郑州的火车及22:20~00:30的航班。这其中出现了一个问题,17号早上收到一条短信,告知17号的航班晚点两小时。我吐血。那就是说,得到晚上九点才能到郑州,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郑州到晋城的火车票的改签咯。但是没订票成功,还好没成功。后面一想,可以换航班的嘛,厦门飞郑州的航班多着呢。后面改了下午三点的航班。结果呢,这个也是晚点,不过没关系,晚了一个多小时。我是六点半到达的郑州机场,接着就是坐地铁去郑州火车站,有惊无险,20:40分进的站,顺利登上了去阿富汗的火车咯。到达晋城的酒店已是凌晨一点半,一点半到两点冲了个澡。本来是想睡觉的,可是想到案件还有有点不放心,所以又理了下案件。因为我告知自己,我跋山涉水来这一趟,一定不是简单的会见,要做到不一样,这样你的价值方能体现出来。凌晨2:00~3:30,我又狠狠的把案件理了个遍,只为那两个半小时的会见做准备。案件真的是越搞越清楚的。这个案件重点就是几个问题:涉嫌罪名~涉嫌金额~上游交代情况等。另,这个案件律师能介入的点就是罪名。
18号上午会见,情况远比我想的简单几乎是零口供。因为取款这个事都没有承认,那就更有没有后面的事情咯。但会见的时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在被刑拘的第20天,有个同案犯也是被搞抓了,这样事情一下子就搞复杂了。还有一个就是当事人签了一份材料,即签字确认有拿取款这一事实。这样的话,我的判断是当事人有可能会被逮捕。
案件事实:涉嫌诈骗~取款有签字确认~知根知底的同案犯有被抓。
律师介入可做的工作:
1.罪名变更的辩护;
2.检察院阶段笔录怎么做的问题。
会见结束后,把情况告知了当事人的弟弟李母亲,也告知本案请律师的必要性。他们也听下了我的建议。
结果:
1.我把这类案件理了个遍,以后这样的刑案大概知道怎么搞了;
2.会见挣了个跑腿费;
3.这个案件承案的可能性很大。
有句话我始终不敢忘,面对当事人无条件的信任,我能做的唯有竭尽全力!
还有就是,有句话不敢忘,当事人芝麻大的事,在你这里就是天大的事。
外地会见注意事项:
1.往返行程安排;
2.会见需要材料(有无特别要求);
3.会见前把功课做足;
4.会见后律师有无介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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