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一书中明确了“社会屏蔽”、“社会等级”等概念,刘擎老师也就“公平”到底是一种可实现的理想还是人为制造的幻觉进行了讨论。看完大有解惑之感。《精英的傲慢》一书教会我如何接受不公,而上述这里俩位的思想则直接告诉了我公平的限度和等级的生成。
从自我的角度来说,个人的存在就是有价值的。而一旦自我受挫,那存在便成了这个人巨大的生存危机,于是才有了“生存还是死亡”的思考抉择。从社会的角度来说,个人的存在价值由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决定——就好比社会是个拥有意识的强大个体,它主宰着对个人的价值评判。奉献多的人被予以更多的的名誉、物质上的回报。
人融入社会才得以拥有社会关系、成为具体的社会人;人参与社会生活,才得以贡献价值。这也是一场游戏,无法终止。社会的各种制度绘就成巨型迷宫,大家在其中或积极折腾或休养生息。
我总有些不可遏制的危险想法。比如:
1、人既然处于过度繁殖状态,环境既然如此恶化,为何还要继续提倡繁衍呢?集中资源优生优育,不就挺好的吗?这想法显然有些社会达尔文主义了。显然部分学者已经做过类似的建议,某些低生育率的国家也正在践行这一理念。
但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别人信奉的理念,不一定我也要去坚守,批判的听。总之不能仅仅参照社会规律、统计学数据来做判断。
2、为什么不可以安乐死呢?比如那些衰朽老人、垂危病人,他们意识不清,浑身疼痛,自身求生意愿不强,家庭资金也往往不足以承担医疗养老费用,生活缺少子女或者村邻关爱。若单纯的安详老死便还好,可有的人是生生疼死的,那场面十分揪心。
这样衰败的存在有什么价值呢?我无法编造任何理由来唤起他们对生的希望。我遗憾于他们的离世,却又欣慰于他们的离世。
可是,生命的价值不是靠社会价值来衡量的。生命存在本身就是有价值的,任何人不可剥夺。于是“罪犯”也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老弱病残”也有生存的权利。所以敬畏法律,敬畏生命。
再说说安乐死的意义。所谓“安乐”只是一种自我欺骗的幌子,死亡终究是要受痛的,大约如同生命降临之时一样要哭得惊动地发泄一般才好。可惜没有力气了,所以后人帮着哭泣。但是死亡不一定是苦的,所谓安乐便是祈求这样一种精神上的自我麻痹——告诉自己可能死了就不苦了。
对象劝我少想这些有的没的。确实是的!虽然不能活100岁,但也得至少活个八九十吧!我的梦想那么多,要好好锻炼身体,多挣点钱,多体验些人情世故,把他们都写下来。人类世界可比动物世界精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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