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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索隐|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

论语索隐|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

作者: bodhi1984 | 来源:发表于2017-08-12 23:38 被阅读0次

    《四书章句集注》: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弟、好,皆去声。鲜,上声,下同。有子,孔子弟子,名若。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犯上,谓干犯在上之人。鲜,少也。作乱,则为悖逆争斗之事矣。此言人能孝弟,则其心和顺,少好犯上,必不好作乱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与,平声。务,专力也。本,犹根也。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为仁,犹曰行仁。与者,疑辞,谦退不敢质言也。言君子凡事专用力于根本,根本既立,则其道自生。若上文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学者务此,则仁道自此而生也。程子曰:“孝弟,顺德也,故不好犯上,岂复有逆理乱常之事。德有本,本立则其道充大。孝弟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或问:“孝弟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谓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是仁之本则不可。盖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四者而已,曷尝有孝弟来。然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儒家的伦理体系的本原是家庭,夫妇之伦生出父子之义,父子之义生出君臣之义。这与古代的经济社会制度非常兼容,所以儒家成为古代主流意识形态便并不奇怪。读过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也能看出,私有制下的家庭婚姻,与原始共有制的婚姻不同,讲的夫妇之伦便是家庭的夫权和女性的贞节,以保证私有制下的继承者是自己的基因复制出来的,这样便有了父子之义、兄弟之情。
    与西方不同的是,东方的儒家在讲夫权、父权、君权时,并不是单方面的服从,而是双方良性的互动。但这种双方妥协的良性互动,在后世被逐渐删改成单方面的三纲五常。妻子要绝对服从丈夫,那怕丈夫是猪狗木头人;儿子要绝对服从老子,那怕老子是混蛋;臣子要绝对服从君王,那怕君王是桀纣。
    认清了这一点,便可以更好的理解孝悌并非儒家的糟粕,而是与长辈、领导、配偶、同辈、同事、商业伙伴、服务对象……的一种良性关系,这种关系不是绝对服从,而是良性互动。

    《礼记》: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

    正如《礼记》里的这段话,孝悌并非无条件的,同样要求父慈兄良。这与后世理解的愚忠愚孝有很大的区别。
    儒家赞成忠于君王,但弹性非常大,比如孟子讲过桀纣不是国君而是独夫民贼的话。

    《孟子 梁惠王下》: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臣弑其君可乎?”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礼记 儒行》: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

    所以儒家的不犯上作乱,并不是单方面对所有统治的无条件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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