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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站队!孕妇跳楼,谁之殇?

不站队!孕妇跳楼,谁之殇?

作者: 易博士Lance悉尼置业酒庄 | 来源:发表于2017-09-07 09:40 被阅读0次

“产妇跳楼”事件经过几天的持续发酵,终于在5天后刷屏了各大媒体。

无论是谁的责任,无论孕妇家属与医院怎样各执一词,无论娘家和婆家有没有为了赔偿打得不可开交,这终究是个一尸两命的悲剧。死者为大,所以我们先默哀三分钟...

原因不明,所以博士不站队,博士只想问几个问题,看看有没有答案!

1. 不翻案,不定论,医院公布的视频能说明啥?

9月6日凌晨,大多数人还在睡觉的时候,涉事的榆林市第一医院公布了监控截图,并声称视频中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绝。涉事医院,不辞辛劳地半夜发声明,成功统一了舆论的声音。

于是各大媒体又一次跟打了鸡血一样铺天盖地的叫嚣:“产妇两次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 视频中的截图也开始满天飞。无数受气小媳妇们在这一刻满血复活把一个个“女权”公众号刷的盆满钵满。

博士就想问问有多少在后面谩骂的围攻群众真正完整看过这段视频的?一段7分多钟的视频,明显还是剪辑过的,孕妇视频中挺着肚子走来走去,多数时间她老公都扶着他,家人也在一旁陪着。

视频中孕妇确实有两次“蹲”下去了,问题是那些吃瓜群众们,那些推波助澜的自媒体大V们,你们哪只眼睛看出来那是“跪”下去“求家属”了?那下蹲怎么看都像是孕妇阵痛的时候腿软了吧?一段没有声音的视频,没有旁观者证词的视频,你们就敢断章取义的截几张的图片,并配上自己臆想的迫害妄想症式对话,然后开始肆无忌惮地攻击刚刚失去亲人的家属。

这样真的好吗?

你们毫无怜悯的刷着10w+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如果新的证据出来剧情反转了怎么办?医院这样诱导舆论的用意何在?你们会不会把自己的脸打的啪啪响,还是再写一篇文章,继续消费这热点,反过来攻击医院或是其他什么人,然后假装之前什么也没有说过?

那些大V,你们说的观点也许都对,但是证据不明之前,请留点口德。博士我不翻案,不定论,我只是愤怒!

2. 孕妇为什么要跳楼?

博士也不知道!

博士有个同学,抑郁症几年前跳楼自杀了。听说孕妇也有各种产前产后综合症,情绪的极端化也许我们确实难以理解。博士只知道,如果这个悲剧被证实为是自杀,那么网络上所有抨击家属和医院的谩骂,也许都只是一个意外造成的结果——无论家属,还是医院,大概都没有想到孕妇的精神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但这依然只是猜测。悲哀的猜测。

哀莫大过于心死说是网上最流行的说法。这种说法颇有市场:连死都不怕难道会怕疼吗?一定是对家属拒不签字做剖腹产的表现失望透顶,所以选择了轻生。甚至连死者的最后想法,都有人听到了!???

傅首尔,我就点你名了,今天看到的那些荒谬的大V帖子里面,你的最扯淡!你哪只耳朵听到了产妇死前的自言自语?没听到你也敢乱说?还是谁听到了?你站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你能听到临终遗言你还能让一个产妇在你面前爬过1.13米的墙跳楼?

如果孕妇真是因为医院或者家属不签字,不同意她做剖腹产就要放弃自己的十月怀胎,就要选择轻易的结束自己生命,那么这不仅是一个抑郁症的悲剧,更是一个法盲的悲剧!

在法律上,我国是与世界主流国家一致的,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诸多发达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都明确表示,孕妇本人签字就可以进行剖腹产。如果有授权给他人,他人也只有在授权人失去民事能力的时候才可以代替授权人做决定。

所以,各位大V们,请不要一味的宣传什么没有权利决定了,权利就在我们的妇女同胞手中!

事实上,2007年李丽云事件就引发了全社会对“手术必须家属签名”制度的全面反思。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规、规定都明确了,病人对自己的身体有处分权,这个权利不属于家属。“家属签字”制度本身,是在满足病患及家属知情同意权。

很多证据都表明,孕妇意识清醒,有独立的行事和决策能力,即使授权给了她的丈夫,但只要她本人是清醒的,最终决策权其实就在她的手中,而不需要他人同意。

博士希望不是这第二种猜测,因为它是个让人不敢相信有可能发生的人伦惨剧。

3. 医院有没有责任?

医院公开的声明很耐人寻味:“身亡原因与我院诊疗无关。”细细评味就能品出味道来:

事件经过,即使细节还不十分清楚,但是孕妇是自杀“目前”似乎没有什么异议。

医院的声明也在暗示这点:孕妇的死不是医疗事故。 那么,不考虑双方完全相反的说法,不考虑医疗事故的因素,医院有没有责任呢?

据事发医院的一位杨姓院长回复“产妇跳楼之前,待产室里还有三位产妇。马**走出待产室,进入待产区内的备用手术室,翻越窗子跳下。”

一个马上待产的产妇,居然可以在待产区内的备用手术室,翻过1.13米的窗台跳楼自杀,至少说明医院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和安全隐患。

或许有人要说,医院孕妇那么多,医生护士根本顾不过来,怎么可能24小时跟着孕妇。但是,病人多,医院人手不够,不是病人可以随意进入手术室的理由,也不是医院可以不用尽责看护病人的理由。这或许是个基础设施跟不上人口增长的客观社会问题,但是博士相信负责任的医院,可以做的更好。

此外,医院的心理安慰,诊疗方法是否合适也是孕妇自杀的诱因也是医院是否需要担责任的重要考量之一。

其他的质疑还包括:

(如果是家属拒绝签字剖腹产)主治医生为什么没有出来指正家属,并告诉孕妇自己有完全决定权?

当今医疗技术讲求无痛分娩,为何还需要让孕妇强忍着疼痛分娩?

医院为什么要故意用截图诱导舆论?

综合考量,医院的责任恐怕是难以全部脱去,最后要承担多少,则或者看医患协商的结果,或者看法院判决。

孕妇跳楼,是谁之殇

悲剧的原因,众说纷纭,或许最后也不会有一个简单的理由——真相往往最后被隐藏。这里,博士只想简单地,安静地说一点什么。

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归根结底是诚信的缺失。

人民失去诚信,则利用一切机会谋取利益,寡廉鲜耻;

医院失去诚信,则利用信息不对等赚取超额利润,唯利是图;

这个悲剧,拍棺定论还为时尚早,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医院诱导媒体,可能只是为了自保,却丢失了担当。这是人性的卑劣,是一个大的悲哀

家属不能在孕妇一生中最需要亲人陪伴的时候相随左右,这是政策的非人性,是一个更大的悲哀。

鼓励生育的国策,却没有基础设施配套,反而让人民和医院都觉得孕妇没人照顾是正常之事。这是一个名族的对现实的妥协,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这是国之殇!

我想说的,说完了,让我再沉默一会。。。

原文链接:易博士:不站队!孕妇跳楼,谁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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