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会儿电视剧,说了二个性骚扰的案子。第一件,一家公司的女职员,长期受到顶头上司言语、微信、肢体的骚扰,而且是带颜色的骚扰,实在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上司告上法庭。因为她是做销售的,不明真相的网民,把原因归结于女子不检点、招蜂引蝶,引发了网络暴力,女子承受了巨大压力,母亲责怪、工作丢了,虽然最终判上司在网络、媒体公开道歉,并承担法律诉讼80元费用。
第二件更奇葩,985毕业的女孩,因为上司的“暧昧”的举动,引发了她采取投怀送抱主动上位的念头,遭到了上司的拒绝,并且将她开除。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上司告了,要不是车上行车记录仪意外的记录下当时的录音,男上司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终于,在证据面前,她被迫撤诉了。
二个案子都是性骚扰,一正一反,正义都得到了伸张。得到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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