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从我做起,用宪法人人有责》
(肥城市丘明中学王庆超)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
一
——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从我做起,用宪法人人有责》
——我叫王庆超,是来自肥城市丘明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
——说我幸运,是因为纵观历史,横看世界,我生活在中华崛起的盛世!
——是因为自己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我正经历着中华民族的复兴。而这一切,首先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二
——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中起根本作用的大法。其他一切法律的制定都是以宪法为基础,是宪法精神在各具体领域的具体表现。
——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如果把法律体系比喻为一棵大树,宪法就是树根,其他法律就是树干和树枝。
三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作为一名中华儿女,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只有专制和人治,哪有民主和法制?
——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四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和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和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
——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五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和氛围,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习惯!成为我们的荣誉!成为我们最基本的自然行为!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六
——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
——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七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中华儿女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
——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牢记身份,牢记职责,牢记愿景!让我们立足我们的“中华桃都,美好肥城”,乘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东风,乘着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的契机,共同努力,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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