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上溜达时,看到了一起案子:外甥正月初二理了个发,当晚舅舅遇到车祸去世,舅妈以“故意杀人,赔100万”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舅妈的依据是,过春节众多禁忌中的一条:正月里,不能理发。如果理发,就会死舅舅。
案子让人有点无语。且不说这事,是否又为一些追求流量者们的人为制造,先聊聊这一禁忌,到底是个什么来头?当然,如同诸般民俗的来源一样,有着不少种说法。
其中比较靠谱的,是此习俗与清初的强迫剃发易服有关。
满清入关,为巩固统治,多尔衮一方面下达了“剃发令”:强迫汉人10天内与满人一样,剃去外周的头发,留起金钱鼠尾辫——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同时,要求穿满人服饰。而这与汉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而留发的传统,以及着装右衽的习俗相冲突,所以,激起了民间的强烈反抗,尤以江南地区战斗牺牲最为惨烈,虽然最后,起义以失败告终,但仇恨留在了百姓心中。
正月为一年之始,有如一日之晨。每到过春节时,汉人便以正月一个月不剃头,以缅怀传统,来寄托对明朝的“思旧”之情。后来,随着岁月流传,“思旧”便逐渐被讹传为其谐音“死舅”,这就是“死舅舅”的由来。
再回到文初的案件:
法院表示——车祸与理发无关,驳回了舅妈所有诉讼请求。
就因为剃了个头,险些破财,还可能身陷囹圄的外甥,算是躲过了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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