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本文介绍了两个作者对于基础协议和应用协议以及钱包所能获取的价值的不同观点,并说明论据。最后平兄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将加密生态中的价值创造分为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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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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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程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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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
三个层次,也代表了3种不同的“胖理论”,即认为这个层次将会获取比其他层次更多的价值。
那么这三种投资标的,要如何安排你的资产配置呢?
Fat Protocols vs Fat Dapps vs Fat Wallets 这篇文章的作者 Jeremy Liew 的观点相对中庸,他认为这三个层次都是整个加密生态中的关键构件,整个生态的价值创建需要整体的配合而不是能依赖于单个层次,所以与其 all in 在单个层次上,投资者更应该是选出每个层次上的赢家。用股市的行话,就是说,买龙头呀!
Application Protocols are the better investment. Here’s why. 这篇文章的作者 James Kilroe 的观点就比较激进进取,他认为,相对于基础协议,应用协议是更好的投资标的。下文将称述翻译作者的观点:
应用协议.png上图是两种理论对应的价值堆栈。但我们需要弄明白的是,当系统得以大规模扩展后,价值堆栈将会是如何分布的呢?是哪种协议能够获取大多数的价值呢?还是这种价值会按一定比例流向两者呢?我们如何识别呢?
我们可以通过应用聚合理论来回答这些问题。 该理论指出,“任何特定消费者市场的价值链分为三个部分:供应商,分销商和消费者/用户。在这些市场中获得超额利润的最好方法是要么在三部分中任何一个部分获得横向垄断,要么整合其中两个部分,以便在提供垂直解决方案方面拥有竞争优势。”
对于新的区块链时代,应该说:“任何给定的去中心垂直领域经济可分为三个部分:基础协议,应用协议和消费者/用户。在任何垂直领域上获得超大价值的最好方法是要么在三部分中任何一个部分获得横向垄断,要么整合其中两个部分,以便在提供垂直解决方案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哪种协议,只要它可以聚合系统的两个部分或者拥有整个水平层(例如:处理智能合约),那么这个协议将能占据主导地位。如果一个协议占据主导地位,那么它将可以提取更多的价值,从而使其网络价值最大化。
我们来检验第一个选项:即在三部分中任一部分获得横向垄断。基础层协议发展为主导整个水平层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即使实现了,这能使它提取价值吗?我们考虑一下处于智能合约水平层的以太坊。目前,以太坊获得了交易费用,且这一数量还会增长。但是,以太坊也正在实施各种扩容解决方案,因此处理每个交易所需的费用将会下降。加上 EOS、NEO 以及 Tezos(先不考虑Tezos正在经历的证券集体诉讼)的竞争,以太坊应该将“处理层”商品化,并可能将收费降至接近零的水平。其次,这些网络协议的开源性质允许分叉,或许会衍生出一些利基市场的用例,从而降低了“通用”基础协议的竞争优势。最后,像 Cosmos,Polkadot 和 Blockstack 这样的项目已经通过提供互操作性来实现区块链的虚拟化。这会进一步将处理层商品化,反过来,这些互操作层也可以通过形成聚合尝试提取价值。因此,即便像以太坊这样的项目——有自己的专家团队和当前智能合约的统治地位,也不可能获得横向垄断。即使实现了,目前的价值主张也有可能在追求更便宜的交易能力中被商品化。
第二个选项“整合其中两个部分”怎么样呢?一个协议可以让消费者使用并提供价值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应用程序协议因其直接与终端用户交互,应当“拥有”终端用户。应用程序协议聚合终端用户要比基础协议容易得多。 用户将通过拥有通证来分享由正确设计的应用程序协议经济带来的价值。这将产生自主推广应用程序及其协议的忠实用户,并进一步提高应用程序协议层的使用和价值。这些用户可能完全不了解底层的处理协议。应用程序协议与下层堆栈中的大量基础协议之间的有效互操作性将进一步推动商品化,因为应用程序只需寻找那些在安全性、吞吐量和成本这个核心组合上有优势的基础协议。
不过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应用程序协议的正确设计是指其加密通证经济的设计,错误设计的系统可能会受到超高速周转的影响,这会限制其获取价值的能力。 第二,并不是所有的应用程序协议都有正确的通证经济设计。
协议聚合价值堆栈的能力将决定它是否能够获取大部分价值。根据聚合理论,正确设计的应用层协议能够聚合其所在垂直领域的价值。另外,如果这些不同的垂直领域应用都被采用(假设是因为它们成为了杀手级应用),那么应用协议经济中的交易价值将远大于交易手续费。因此,从长远来看,投资于不同垂直行业的应用层应该优于水平基础协议投资。
平兄怎么看
依平兄愚见,价值获取(或投资标的)的优先级排序为:基础协议 > 应用程序协议 > 钱包,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区块链市场技术的成熟,优先级权重会逐渐往后倾斜,即基础协议会 <= 应用程序协议 >= 钱包 等各种演变。理由如下:
对于 Jeremy Liew 的“买行业龙头”的观点,中庸自有其中之妙,故我们这里便无需怎么扩展延伸。
我们主要延伸下 James Kilroe 的观点。平兄个人是赞同他的观点和理由的。但有必要在这里对作者的观点进行延伸,避免部分读者对 James Kilroe 的观点误解:
首先, James Kilroe 认为基础协议获取价值的来源为交易手续费,并随着以后底层基础协议的商品化与竞争对手的增加,使得基础协议即无法获取大量的价值,也无法达到水平层面的垄断。这里 James Kilroe 是从一个宽广的时间维度来看这个问题的,即在基础协议技术已成熟。而目前区块链尚处于初始阶段,基础协议技术尚未成熟,更何况基于其构建的应用程序呢?另外,现阶段的基础协议通证还具备着一种"相对的价值存储"的效用,新入资金除了一定程度会流向真正的价值存储比特币,其他的首选可能就是基础协议通证了。所以,中短期来看,基础协议所能获取的价值 > 应用程序协议;长期的话,则相反。
因此,若将基础协议、应用程序协议、钱包作为投资标的,平兄认为需要根据上文所说的时间阶段进行动态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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