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出自曾经热播的电视剧《欢乐颂》
曾经听过这么一段故事:
从前,有甲、乙二人闲聊。甲说了一句“四七二十七”;乙则大声反驳甲说:“四七二十八”!
甲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四七二十七”!
乙据理更加坚持“原则”:“明明是四七二十八,你怎么胡搅蛮缠”?
争论来争论去,双方动起了手,仍没有结果。
甲、乙二人来到大堂之上诉诸“法律”。 县官问清缘由后,命令衙役将乙痛打五十大板!
县官问乙:“你感到冤屈吗?”
乙大诉冤屈,“明明是我有理,我说的对,老爷怎么还要打我?”
县官则说:“一个连四七二十八都不知道的人,你却当作一件不得了的事情与之大打出手,并且诉诸公堂,我看,你还不如这样一个人,所以要打你!”
人生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场景,在这些场景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人,会产生一些意见相左的情景,那么此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如果双方具有同样的高度和讨论的目标,仅仅是双方观点上的一些分歧,而产生的争论或者争论的过程会对我们自身产生有益的帮助,那么我们无妨争论个高下,此时高下其实并不重要,我们只是享受整个辩论的过程,至于辩论的最后结果是令我们喜悦或是懊恼,其实并不是特别的重要
如果对方不是这种情况,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又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又对我们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帮助,那么我们争论出来个长短又能如何呢?
而对于那些无畏的争论以及无所谓的人,这样的争论又有何意义?正如《庄子》所云之“夏虫不可以语冰”。
如果能遇见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彼此相互交流分享,也许会有很多不同观点,即便是在争执中,也能够带给你很多启发。
如果和一个不同层次的人交流,就真的话不投机半句多。更不要与愚蠢的人斤斤计较,否则只会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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