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海商出海需要开列船主(当时被称为“纲首”)姓名,还需要有三家殷实的商铺作为担保,然后才能够领取官券,也就是海外贸易许可证。回国时还必须在原来的港口登岸,并且将官券缴还市舶司。进口的货物首先需要进行检查,再核对品种数量进行纳税。纳税以后还要先由政府选购一部分(当时被称为“博买”),其余的才准许在当地出售。而由政府选购的货物,一部分被送往京师,用来供应皇室官府;另一部分则由市舶司在当地出售贩卖。
由于以上种种不合理的规定,海民们自然就会因此而遭受到官府的百般盘剥;这里面的矛盾和斗争,其尖锐程度是不难想象的。原著对此,未加采用;而《新传》则从《还夙愿酬神天妃庙》开始,到《梁山寨英雄新入伙》结束,整整用了12回(第39回~第50回)的篇幅,描写了这一场头绪纷繁、章节紧凑、奇峰迭起、惊心动魄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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