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武汉洪山一车主鸣笛扰民,一名民警和辅警赶到现场。车主不听劝解,开车把辅警撞到路边花坛,随后企图殴打民警,还不断挑衅“你开枪啊”,民警依法开枪击中其左大腿,制服了男子。
这名男子姓陈,40岁,本市人。
媒体发布的视频里,陈某将车辆停在马路上,其它车辆受阻无法前行,陈某在车上突然加速撞翻了辅警后,下车朝民警打过去,当时民警手里还握着枪,可是陈某毫不畏惧。
民警衣服上沾满了花坛的泥土,多次避让,陈某一直不依不饶,还一直开口挑衅“开枪啊”,似乎拿捏准了民警不敢开枪。
之后,民警朝陈某左大腿开了一枪,陈某中枪后依然淡定,还朝民警骂骂咧咧的。
最后,陈某和受伤的辅警一起被送往医院。
@南山小胖子 有话说:
活久见,还真的没见过这种要求的,让我想起了星爷的电影《九品芝麻官》。
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的武器条例》里边有规定,当遭遇暴力方式反抗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法的,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
这次事件里,陈某多次不听劝,三番五次袭击民警,最后民警开枪的举动是完全合法且正确的选择。
从陈某的行为来看,这人可能遭遇了什么重大刺激或者是有些许反社会,后续不能简单了事,要彻查根源,以防止陈某再做出什么危害市民人身安全的事来。
我们每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我们现在的便利和安逸是社会和谐带来的。既然如此,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是我们每个公民应有的义务。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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