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会用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来描述和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像一个人行动是造成另一个人反应的原因,他们把过错和责任都归咎给别人,自己把所有的责任都摘得一干二净。人类懒惰的本能,习惯用简单粗暴的直线型因果模式来看问题。但是这样一个习惯到家庭关系中就会产生问题。如果甲女士把乙男士看做自己行为的原因,乙男士把甲女士看做是自己行为的原因,那么双方都会觉得无能为力,他们都无法改变什么,因为对方才是“原因”,或者对方掌控着原因,对方有凌驾于自己之上的权利,因为对方才是过错的。这样自己就成了受害者。我们把选择,改变的权利交给了别人,自己成了任人宰割的鱼肉,无计可施。 为什么我们说这样一个因果关系解释是不合理的,因为它阻碍了改变的发生。在一个家庭系统里,每个人都协同决定了其他人的行为,我们肉眼所观察到的结果并非是事实真相,他们之间也无法存在这样的因果关系。一个女士前来咨询,说婆婆非要自己生男孩,不生男孩就让他们夫妻离婚。 婆婆要求你生男孩,你不想生。谁都不想改变,两个人就这样扛着。如果就从表相问题来说,我们无法改变婆婆也无法改变,那么就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 但事实是什么呢?跳出问题,跳出这个因果关系,看似乎他们之间的问题是生男孩,双方都不肯让步,非常痛苦。 深入咨询他们底下的问题是双方权力之争。咨询师要做的就是打破他们单项的因果关系循环,加入一个些的元素,让女方重新获得强大,并获得新的行动的可能性。症状不是原因,表相不是原因。痛苦是因为被表相迷惑,陷入到了局限的思维模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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