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认为写东西一定要手写,即使后来有了电脑,有了智能手机,打字可以只比飞慢一点点。但我仍旧固执地要手写,不管笔尖遗留的字迹是蓝色还是黑色,我都爱它们。这种近乎变态的执着,可能和一直被夸字迹好看有关(虽然我写的字只能不算丑),也可能和我与生俱来的古板有关。
但我也真的会发现手写有很多劣处,比如,我总会有那么一瞬沉迷于计较字迹的工整秀丽,而遗忘了我下一句想说的话。这对一个大多数时间处于平庸,处于词穷的强迫症患者来说,是一款非常致命的打击。我极有可能因此纠结许多天,更甚至,做出一些类似于放弃的决定。
每一个片段,每一个灵感,都是梦神的慈悲馈赠。它们是那么的独一无二,大脑的任何一个短暂性异常都会造成它的丢失。
作家和写手那么高产的年代里,我却一直做不到随心所欲地控制文字。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极有个性。它们不愿意被任何体裁和风格圈禁,但它们又渴望被世人惊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么矛盾且可爱的生灵,我爱它们。
所以我不能遗忘它们,即使我于它们而言仅仅沧海一粟。
所以,我强迫自己把手写暂且搁置。空出更多的精力可以在它们突然揪起我的一根头发丝时,将它们精怪的神情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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