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看《阿凡达》,感觉很惭愧。在夸奇上校等人的认知里,纳威人就是住在树上被蚊子咬的野蛮人,所以理所当然地可以为了贪婪的欲望不惜牺牲神奇的家园树。这原本应该属于文明的碰撞,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但绝非这么简单,被征服文明是自然的守护者,而貌似强大的征服文明却是自然的破坏者。
自然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其实我们身在其中,却往往忽略了她的意义。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道出了一个深刻的悖论:本来,人类是为了摆脱粗粝的自然而走向文明的。文明的对立面是荒昧和野蛮,那时的自然似乎与荒昧和野蛮紧紧相连。但是渐渐发现,事情发生了倒转,拥挤的闹市可能更加荒昧,密集的人群可能更加野蛮。
他在书中大声疾呼:人类不可以对同类太嚣张,更不可以对自然太嚣张。是的,在我看来是自然是我们的宿命,我们终有一天要回归自然。
芸芸众生,其实何等渺小啊,大地母亲冷眼一瞥,便寒气逼人,刺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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