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药神》由宁浩、徐峥监制,徐峥主演,讲述的实际上是掺杂了三分戏谑的悲情故事。
而且,这个故事来自真实事件的改编。比悲剧更悲伤的,比喜剧更讽刺的事情就是这些都来自事实而非纯粹的编造。当现实中出现那么戏剧性的情节,你不仅仅想知道这事的过程,更回想知道这事的起因。
咱先说电影,再来说电影背后的故事。
《我不是药神》男主程勇是个失意人生下半场男人,媳妇离开他,儿子也即将跟着媳妇出国。他经验一家卖印度神油的店,生意十分惨淡,眼看无法负担房租和老父亲的治疗费用。电影中陋巷逼仄的神油店,来路不明的壮阳药,锈迹斑斑的破面包车,也许为了剧情效果,程勇的处境如同泥泞中的咸鱼,罕有翻身之日了。
其实这个故事也出现在美国,并同样被拍成电影,就是豆瓣高分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电影拍于2013年上映,讲述的是一个叫罗恩的美国人,在患上艾滋病,面临美国境内此类合法药品稀少且价格昂贵的难题,之后通过从国外走私各种没有获得审批的特效药品与同样的病患结成买家俱乐部,同时与病魔和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抗争,此次《我不是药神》讲的就是中国版的买家俱乐部,只不过我们称之为药神。
其实无论是药神还是俱乐部,这都是一群人的故事。徐峥虽然是故事主角,但主角更是一个个戴着几层口罩的病患,他们和他们的家人为了寻找可以续命的药物,尤其是可以负担得起的药物,搏命谋生。药停,生命就终止;就像电影里的吕受益(王传君饰),因为找到了印度的仿制药而获得了新生,一度跟妻子孩子有了幸福的憧憬,但随着仿制药走私之路被卡断,病情迅速摧毁了他和他的家庭,她的妻子因为丈夫有了药而感谢程勇,因为眼看丈夫命悬一线而去找当时已经洗手不干转型的程勇下跪。
“药就是命”,程勇在印度对仿制药厂长说,他一开始是为了钱,为了在潦倒中寻求转机;当他长期跟这些病患打交道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别说几万块一瓶的进口格列卫,就是几千块一瓶的仿制药都吃不起,他在赚钱之后的狂喜和害怕犯法被抓的矛盾之后,渐渐对救人产生了执念。到最后吕受益因为断药离去后,已经抽身事外的程勇无法面对亟待药物救治的病人们的绝望,再次回归担着风险走私药,同时成本价甚至自己贴钱低价卖给白血病患者。一个为了赚钱而启动的生意,一趟趟印度的走私之旅,变成白血病人续命的航程;一个走私仿制药赚钱的药贩子,一个制药企业的死对头,成了药神,当他最终被判刑之后押上囚车,众多病人在道路旁静静驻足向他致敬。任何扭曲的、给你剧烈冲突感的事情如果不是发生在舞台上而是发生在现实中,那就不是艺术高于生活,是生活低过了生活的底线。
同样纠结的还有抓走私药品的警察,在了解事情真相,看着一群因为仿制药而存活的病人集体的缄默,为走私仿制药的犯罪嫌疑人求情,为自己的活下去求情的时候,警察在重压之下为了完成破案任务的行动戛然而止。是什么在煎熬着剧中人和观众,一个个鲜活的面孔被口罩半遮着、眼中满是活下去的希冀,因为疾病,也因为高昂的药费,而他们别无选择。当去买仿制药成为道义踏破法律底线的时候,这种焦灼对每个割裂开看的角色都是冲击,病人、走私者、警察,这种冲突的边界并非他们任何一方有能力去解决的。这种困境并非发端于身在其中的角色,但却要他们去承受。救人和犯法,赚钱和被抓,病人为了活命而倾尽全力的取舍都在不同层面上展开,代购变药神,因为治病成了一个人的事情,也让观众唏嘘。
在电影中对制药企业的形象塑造略有些负面,其实市场化的药品研发过程,是同样有非常大的难度和代价的,制药企业承担的风险非常大。一种特效药,尤其是针对难以治愈的绝症的药品,从研发、临床检测、报审再进入各个国家准入,往往需要十余年甚至更久。研发数年后失败的例子也比比皆是,过程中数亿甚至数十亿的投入均来自企业,因此在研发成功并上市之后,药物的定价必然包含了之前的成本。目前新型药品在许多国家都拥有一定年限的专利保护期,保护期内仿制该药品是非法的,一旦保护期过去,该类药品的价格因为业内的生产门槛取消,大家都可以生产,价格将大幅下降。这也是为了保护研发企业的权益,否则,就没有人去做这种投入巨大的新药研发,那么很多病症将根本无药可医。这个事情其实跟多年前的音乐版权保护有些类似,多年前我国的音乐版权保护尚未成型,网上到处可以下载音乐而且免费,导致音乐人很难通过创作获得收入,直接导致很多的音乐人放弃了这一行。
但是印度政府是一个特例,印度的仿制药产业非常发达,除了超出保护期的特效药马上拿来生产之外,对于在保护期内的药物的仿制也非常宽松,这就造成了印度成为许多特效高价的药物的替代品产地,许多患者像电影里一样可以低价买到而续命,同时制药企业因为这种行为而亏损乃至不得不通过合并来降低研发成本,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药物的开发。以电影中的药品格列卫为例,作为治疗慢性白血病和部分肿瘤的特效药,高昂的研发成本和周期导致药物价格非常高,而且越是小众的药物越是面临销售范围有限的情况。但制药厂在印度对仿制药企业发起诉讼均以败诉告终,可以说药企对印度的做法是深恶痛绝的。
国家对药品生产、上市、进口的审批是合法的,同时对专利保护在国际上是有基本惯例的,这些是规则,但同时面对生命的基本诉求,这种保障又该由谁来提供呢?
还好难题有了解决的途径,庆幸的是这些人的苦痛得到缓解,否则这部《我不是药神》恐怕也很难获得上映。目前我国已解除对癌症药物的关税,国产的抗癌新药更快的优先过审,同时越来越多的特效药研发加速。虽有病痛,但好在越来越多的办法被提出来,尤其是对于医疗保障制度的改变,像电影里所说慢性白血病的特效药已经纳入医保范围,人们已经不必去犯法购买廉价仿制药。我想说,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否则难道要一个走私药品的贩子成为病人生命的保护神,成为“药神”,则令人无语。
必须要赞一下王传君的演技对电影的评价我想说一句:生活永远不缺好故事,缺的是鞭挞心灵的拷问和去改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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