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娃,你说是不是啊?”薛强直直地盯着我我,理直气壮地问道。真他妈的好笑,瞧着他这幅雄纠纠气昂昂的模样,这会儿到好像我成了当事人,遭到他的逼问。
我该如何回答呢?
“是的,他们那天晚上,是在散步。但绝非你们想象的那种不正常。难道两个学生在一起讨论学习也不可以吗?”我知道,这话说出来,还不如搁在心里安慰自己。
我说的一点没错。
“讨论学习需要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在操场上像说些悄悄话一样躲躲藏藏吗?王金娃,不要怪我把你扯进来,你不就是对艾旖梦有意思,在护着她吗?哼!”
我想该表示轻蔑的是我,而不是他。首先他的记忆力很让我折服,那样美妙的月色他竟然能够忘记。什么词语不好用,非要用“月黑风高”来形容。妈的,难不成在他眼里谈恋爱就是上战场。除了脑袋进水,我找不出什么更好理由。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的专职工作就是洗脑,将你脑子里仅存的一点墨水洗得一点不留,然后再往里面塞进一把干草,让你傻乎乎地相信,原来,上帝就在你的面前。与耶和华无关。
但,我聪明地发现,世上有一种东西,远比人的力量强大。他的力量,在于你永远也离不开他,你必须去追求他。他是人类进化形成的高级产物。
高尚的人类总不愿承认这点,认为光靠几张毫无润泽的纸币难以掩盖人性的光辉。薛强这小子,显然是违背了这些圣哲的意愿。
还有,他说我对艾旖梦有意思?真是笑死我了。这就像是我老爸明面上对我比对我那个聪明伶俐的老弟好,难道你就可以说他就不是我老爸亲生的吗?我做一回好事,暗中保护了艾旖梦与孟天心这对“地下鸳鸯”不被发现,就有了争夺女主角的心思了么?
我对艾旖梦是绝无非分之想的,即使偶尔有那么一点生理冲动,也只是一个大男孩应有的羞涩。我不觉得有什么可耻的。
我是这样想的。
薛强的话和我的突然加入,让得原本活跃的气氛越加高涨了。
吵吧,尽情地吵吧!我不在乎,能换来花姐的一次回眸,胖子的两眼一瞪,我也心满意足了。
对于这节开先河的演讲课,我已无憾。谁会想到原本温文尔雅的王金娃小子这么“龌龊”。
这时,我撞见了孟天心的目光。
是感激?还是怨恨?我看不透。我自认我是对得起他的。我可不像薛强说的那般。我对他的这个心上人艾旖梦没有什么不敬。他们有多么潇洒快活,也与我没多少关系。至少那时我是此般认为的。
当你们说孟天心是书呆子时,我保持缄默,对他长得哪般模样,也不做描述。现在谁也没想到平日里高傲得如同公主一样的艾旖梦与他扯上男女关系,那我就很有必要特地为你们介绍一番他的相貌了。
首先他很黑,虽然没有到黑炭头地步,可是与李财站一块,差异就很明显了,一个如白玉,一个似黑木。其次,他的眉毛很浓,下面长着一双很剔透的眼睛。不是关老爷那样威严的杏眼,是那种能够让所有女生尖叫的类型。他的黑皮肤和漂亮的眼睛是他身上最为引人注目的特点。他修长伟岸的身躯挺秀高颀的体格,更是让得一个活生生的中国古典美男子站立在你身旁。当然,如果你能够不去想他是一个连你梦里想到都会尖叫的金城武都不知道的书呆子。他还有高挺的鼻子,和性感的嘴唇。和一整身俗气得不行的黑不溜秋的破衣裳。多少日都是一个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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