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里有3个姐妹,有2个已经结婚了,彩礼那些都不高,硬性条件是要在他们那买房,他们住县城,房价也不贵,30来万,前两个女婿在结婚前都在女方所在地买了房,房本作为聘礼交到了老丈人手里,老丈人高兴的合不拢嘴。
今年我朋友也谈了个男朋友,是江苏的,今年过年的时候也带回来了,我朋友他爸有点不高兴,但是当下没表现出来,因为朋友的对象想婚后在他们那买房,她爸爸说婚后在哪奋斗你们自己决定,不过会给女儿准备一套房,以后他们回来也方便住,为了平衡三姐妹,没有房子的她彩礼会比两个姐姐多,朋友对象听后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她男朋友走后她爸爸就问她这些年攒了多少钱,她说十几万,她爸又问她有没有告诉她对象,她说没有,他对象挣得比她多多了,一直以为她负债。
她爸爸让她把她所有的积蓄拿出来,家里再给添点,在他们那全款买一套房,问她愿不愿意,她有点为难,问爸爸为什么非要在他们那买房?
她爸爸的一席话让我思索良久,现在社会不确定性太多了,万一以后你们婚姻有个变故,这套房子能作为重新开始的资本,以后或租或转卖,都能给你们带来不菲的收益。
人前就说是我们赠与你的,为了与两个姐姐平衡,你的彩礼我们会多收点,你们以后在江苏发展,可以一起奋斗买房,不影响。这套房子每年的租金我们会原封不动的给你,你自己存为私房钱,以防以后生完孩子没工作花钱看人脸色。这是你的婚前财产,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卖这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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