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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怪就怪商鞅这个人吧!

要怪就怪商鞅这个人吧!

作者: 隔水望伊人 | 来源:发表于2019-04-29 17:11 被阅读0次

          一个国家的进步是从器物文明到制度的文明。一个时代必然有它时代的特征。在众多的朝代里,影响最深远的就是秦朝。非子,又称秦非子,是秦国的开国君主。由于非子精通养马之道,而被周孝王赏识,后周孝王赏赐非子封地,并赐予“赢”姓。有了这块封地,秦朝开始逐渐地开始扩张。在扩张的过程中,功劳最大的就是商鞅变法。

          这是商鞅最得意的事。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两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黄铜)。

           自此之后,商鞅变法名声大噪。商鞅变法最根本的就是动了秦朝旧贵族的力量,尤其是没有军功,就不能沿袭爵禄。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 公子虔等人诬告商鞅谋反,商鞅出逃的时候,逃到一户人家,由于没有带证件,没人敢收留他。农户说:“我们不能随便收留别人,万一有罪,我们就要被连累。你要怪就怪商鞅这个人吧!”商鞅没想到死在自己的变法里。

           商鞅变法建立了“连坐制”内容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 这个连坐的制度大大地将农民捆绑在一块土地,有利于政府收税。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十家连坐的制度有违人性,互相检举,人人自危。“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这种严酷的制度必然会导致民怨鼎沸。秦国的灭亡,这是一种必然。

           商鞅变法的连坐制度的实行是认为人性本恶,需要互相监督才能实行。连坐制度只能加强统治阶级的集权统治,并不存在权力的制约。商鞅变法只能增加人和人的隔阂,统治者可以利用彼此之间的不信任做文章,借以达到统治平安的目的。

           一人获罪,十家连坐,这么狠的连坐法并不能改善社会环境。假如一个人获罪,要牵连那么多家人口,也许有些人破罐子破摔,不如起身造反。我们都知道陈胜、吴广起义,他们自己犯错误,按照秦朝律法,要当斩,索性揭开起义了。这是偶然性,也是必然性。

           商鞅变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它不像现代的社会法律具有公平和公正性。商鞅变法是违背人性的,因为很多人都容易被无辜的牵连。众所周知,商鞅被五马分尸了。他为自己的“聪明”买单了,但是他的商鞅变法仍然在后世里产生了很坏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商鞅真的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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