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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中国的宗教》
中国在发展上的以下几个特征,恰与西方形成尖锐的对比:以十八世纪为起点的这一个时期,乡村农民人口的大量增加是其特色,而不是像英国那样发生农村人口(相对)减少的情形。我们发现(诸如德国东部)农村的典型样式,是愈来愈多农民的零星地经营,而不是大规模的农业经营。最后,连带的是牛只数量的不足。牛很少被宰杀(特别只是为了供奉牺牲的目的);也没有饮用牛奶的现象;“食肉”就等于是高等身份的同义语,因为它所指的是官员享有分食祭祀牺牲的特权。所有这些到底因何而起?
政府总是设法保持农民直接纳税的义务,以防止政治上具有危险性的庄园领主阶级兴起。
至少时有这样的情形存在:地主替他们的佃户缴纳租税。军事“篡位者”王莽,和军国主义的君主秦始皇一样,想要引用皇权土地所有制( das kaiserliche Bodenregal )来摧毁地主的这种地位。显然,他是失败了。
将人民非常彻底地重组成在纳税、徭役与征兵上负有连带义务的诸团体,表示出以国库收入为目的的土地耕作义务,通常是第一要件。由此,便衍生出相对应的土地“权”。
可以确定的是,人口的徙置被认为是将生活水准、徭役及赋税能力平均化的方便法门。不过,整个正规的税赋课征不太可能以此种徙置的可能性为基础。
虽然这种处置妨碍了大规模经营单位的发展,却有助于凝聚古老拥有土地的农民氏族,当皇帝要求土地王有时,他们则要求有使用的权利。这些氏族事实上是纳税责任团体的骨干
自从秦始皇创设了所谓“私有财产制”之后,土地分配便有了式样纷呈的变化。在国家发生极大变乱的时代里,可以见到大庄园领主制的兴起。这是毫无防卫能力而四处飘零的农民自愿投靠和(对农民)强行买占所造成的结果。拥有田产之最高上限的理念,自然又将农民一再地束缚于乡土,或毋宁说束缚于共同责任团体中。在形式上,决定此等干预的,只不过是因为此乃国库与徭役之利益所在。
中央当局是想要在谷物生产上作计划性的补助与调节,并以货币税代替徭役和实物税的方式(均输法)来独占且制度性地处理谷物的买卖。希望能借货币税的提高来建立一支庞大、有纪律而训练良好的国家军队,随时可无条件地为君王效力。
币税制的实验。王安石的改革,就在组织军队这个决定性的一点上,完全失败。推论起来,这无疑是由于缺乏一不可或缺的行政干部之故,也由于在当时的农村经济组织下不可能很快地征收到货币税。王安石于 1086 年死时所被赋予的神格化以及为其制定的供奉,都在十二世纪时被撤销了。
庄园领主的权力,在中国受到两种特有的情形所抑制:氏族的势力(马上会讨论到),以及疏松和无大作为的国家行政与司法。一个冷酷的庄园领主如果想要肆行其权力时,他很少有机会能迅速得到司法上的有力支持,除非他有私人的关系可凭借,或者利用贿赂买通官府。
社会秩序里具有封建成分的身份性性格,至少在法律上是被消除了。虽然最近的官方公报,还总是说农村的“名门望族”是社会上的主导阶层。但是此种农村名门望族的“乡绅”(Gentry ),并未享有受到国家保证(相对于下层社会)的地位。按照法律,直接位于小市民与小农民之上的,是家产官僚制的机制。西方中世纪时那种封建的中介阶层,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都不存在。
在格拉古兄弟彻底的土地改革失败之后,种种将土地由富人之手夺来分配给贫民的措施,都渐次地废弛了,公元前 111 年的土地法即在此种情形下制定,据此,私有土地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于是一切又回到改革前的状态。
退休的官吏将他们(或多或少是循合法途径而得的)财富投资于土地。其诸子为保全财产与影响力,以共同继承人的形式保持继承的结合体,并以此共醵资金,使家族的某些成员得以进学。既然这些成员有机会登入收入颇丰的官职里,他们往往回过头来,希望能更增加共同继承者的财富,并提供官职给氏族的成员。
科举名额总是被重新分配在各个省份,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会限制固定的配额。所以,中止某一地区的科考,是对于相关的名家望族的一种最为有力的经济制裁。明显的是,家族的这种营利共同体与理性的经济经营共同体的发展是背道而驰的。特别是此种共同体是由严格的氏族纽带来维系住的。这就将我们带入到氏族团体这个重要的话题上。
迄今,经由买卖或租佃共同取得土地,再将之分配给各家长的情形是很普遍的。官绅、商贾,或其他(氏族内)得离开乡土移居他处的人,除了收到份地的偿金之外,还会收到一份家族登录簿(祖谱)的抄本作为身份证明。
实际上,国家必须要顾虑的势力,是隐身于村落行政背后的氏族长老,他们可能会有一种秘密裁判( Veme )的功能,在发生冲突的时候,可能具有危险性。
在中国的家父长裁判下,西方观念中的律师,根本无法占有一席之地。氏族成员里若有受过典籍教育者,就成为其族人的法律顾问。否则就请一位略通文墨的顾问来写成书面诉状。这个现象是所有典型的家产制国家,特别是带有东方印记的神权的、伦理—仪式主义的国家,所具有的特色。
中国的统一帝国也没有海外的殖民地关系,这也阻碍了西方古代、中世纪与近代所共有的那些(海外殖民)资本主义类型的发展。这是指各式各样的掠夺资本主义( Beutekapitalismus ),像是殖民地资本主义、与海盗行为挂钩的地中海的海外贸易资本主义。然而(中国)海外扩张的阻碍,部分是由于大内陆帝国的地理条件,部分则如我们已见的,是伴随着中国社会一般的政治与经济特性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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