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加入读书社的手写小分队很长时间了,可是认真回想起来,自己还并没认真地写过一篇像样的文字。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写的是历代科举考试,第一看的就是字体,如果字写不好,再好的文章都不可能被选中,可见练字的重要性。
然而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写字好像不再是我们必备的素养。于是沉下心来写一段文字,也就成了一种奢侈。
我没练过字,如果让我一笔一划、方方正正地写,我能疯掉。
小学三年级时,我们班有个李姓的小男孩,写的连笔的名字,特别好看,于是,我就刻意模仿了一下。可能就是那个时候,让我对写字的作用有了粗浅的意识。
再后来就是初三的时候,班级突然分来了一个留级的女生,在做自我介绍时,在黑板上写自己名字那叫一个漂亮,于是至今过去接近三十年,我仍然记得她那张并不漂亮的脸。
所以,虽然我不练字,但写一手看得过去的字,是我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前几天去姑娘的班级去看晚自习,有一项作业,我写到了黑板上。下第一节自习的时候,姑娘拿了一个笔记本找到我说:“老爸,你给我签个名。”当时我一愣,后来她接着说:“我同学看你写字好看,被你圈粉了。非要让我找你要个签名。”
这件事情颇让我自豪了一阵子。至少我发现了,当代少年追求美的心跟我那时是一样的。
文字,是中国几千年文化的传承,在科技极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仍该对它保持敬畏,保持热爱。
摘一些关于写字的金句做为结尾吧!
手写小分队成立一周年随笔祝十分读书社越来越好,手写小分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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