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四班 沈新宇
青春,在我心里,仔细想想,还真美好。
老赵。
老赵是我的小学挚友。那时五月,我闻着一排丁香花味的树走过,想起你。
我给她起了一个后来在同学中广为流传的外号,赵保书,保姆兼秘书,简称保书。
保书,是我踏进校园,第一次第一个接触的人。那时她,一个干净高马尾,微小的眼睛,精致的鼻子,一张会说软绵绵声音的小嘴巴,那样白地脸蛋以至于每个毛孔都被我看的一清二楚。只在内心里生活的我,不喜欢与人说话,结果我却追着你跑了大半个校园。很奇怪的是你也喜欢我追着你跑,是你让我的小学生活第一天,就不厌倦。
保书的年龄比我小,我五月,她九月,她总是包容我的一切脾气。小时候,不懂事,动不动就爱说一些讽刺与不满,每次她听到就低下头,默默地抓住衣角听我胡说。其实,当她低下头时,我很难过,毕竟我们可是好伙伴。无非就是想用一些话气一气比我优秀的保书,可一次也没有等到保书的脾气,只有忍受。
入秋了,我喜欢穿白色的外套,可是没心的我经常弄脏,由于我害怕母亲的责骂,不敢带回家,保书说“没关系,我妈妈会帮你洗白哟!”其实,我也知道,你自己每次都特别费劲的用肥皂不停地搓,在污渍变白的地方都有你那纤细的手指的抓痕,我一眼就知道是你洗的,没想到为了我你会这么认真,内心不由自主的起了波澜,于是就下定决心要和你抱团玩到永远。
每年到了春天,到了丁香花盛开的季节,我都会和保书来到校园的亭子,那时我们觉得这里就是我们的小天堂,当抬着头看是否有丁香花在谁身上掉下,谁就是最幸运的。于是,我们就祈求要多多的掉在对方身上,这样,就真的是最幸运的。
可是,我们终究敌不过时间,分班和考学。现在她还记得我的生日,我还记得她的口头禅,静下心来,还能听见一起接花雨的欢笑。下课,一起分享饥饿时的糖果。过去的,最好的。
保书,我的保姆兼秘书。
我的。
简评:青春真好!有着云淡风轻的吵闹,有着稚气未脱的玩笑,也有着不顾一切的维护。喜欢这篇文章还因为它结构的精巧轻快,长句短句,长段,独词成段,错落有致。一“老赵”独词成段,孩童故作“老气横秋”状的顽皮跃然纸上。内容简洁,又重点突出。为朋友洗干净衣服的事虽并没有什么新意,但写来却真实、朴实、可感。丁香花的芬芳,分别前的欢畅,结尾“我的”的霸气,令这份真挚、活泼、不乏幽默的友情溢满了整篇文章。妙哉!美哉!青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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