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培养公民,培养工人、父亲或母亲,而是最终要培养获得圆满生活的人。
——约翰·杜威
家长都希望孩子受到综合、全面的教育,但家庭成员的日渐忙碌与孩子所需接受知识的爆炸增长之间的矛盾使得学校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我们不得不反思:学校教育何以成功?
作者在文中指出,学校要取得哪怕是微小的成功,也都需要两个重要的先决条件。第一,学校教育体制的各级人员和学校的服务对象都必须清楚地了解学校的使命;第二,必须建立一个与发展和支持现有的学校体制的联盟相似的新联盟,而且这个新联盟所支持的要超出学校的范围。简单来说就是一所学校的成功,不仅需要明确的、共享的组织发展愿景,更需要获得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协调机制的广泛支持。
古德莱得认为,州政府必须明确贯彻四个教育目标所要担负的责任,必须明确每所学校在四个目标领域内仅仅提供一些课程是不够的,每个学生必须在大学前教育中获得全面的教育;更要促进州内区域教育的均衡并且认识到学校在完成教育任务时能力的有限性。州政府应该主动承担自身责任,为区域内学校创设更好的环境,创造更好的资源,为教育发出指导性、挑战性和充满希望的强大信息,并为学校制定明确的目标。
那么我们的学校应该做些什么?我想有两个方面是必要的:
(一)共享的学校愿景
何为愿景?我认为愿景是在某种程度上是升华了的目标,如果一所学校的老师几乎没有明确的共享目标,也不展开教学使命的交流与对话,难以想象学校的教学目的何以达成。只有达成学校教师普遍认可、并愿意为了此目标而不懈努力的目标,才能形成团结、协作、互助的学校文化,学校学习共同体才得以实现,学校的战略目标才得以达成。
(二)明确的教学目标
拉尔夫·W·泰勒说“校长和教师应该有十几个的教育目标来指导本校的教育发展和教学。”我这里明确的教学目标,是指具体的、详细的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必须根据学生成长阶段和生理状态,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学科的老师明确自身的育人目标和教学目的,必须明确我们的任务是什么?目标如何达成?工作如何开展?或者更直接的说在本学校场域内,根据本校校情、学情,应该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如何给予评价?这些都需要明确的目标去指引,去衡量。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校长领导力、影响力和教师创造力、协同力的发挥,正如古德莱得所说:“任何好学校都是多方努力的结果,任何单方的力量都是不够的”。
最后,以古德莱得的话结尾:由于社会变得日益复杂,日益相对,日益变化莫测,结构日益松散,社会对于个人的要求也日益多样。我们已经创造了一个不再需要每个人都必须掌握一个共同的信息体系的社会,满足未来需要的唯一希望是培养能为自己的需要承担责任的人。学校应该帮助每一个孩子为这个快速变化的世界和无法预见的需求做准备,在种种需求当中,成人一生的连续教育应该是共同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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