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于我已不是一件衣服,她已然是长在我身上的皮肤了,我除了象喜欢自己一样喜欢她以外,我还能干啥呢?
尘世,繁华喧嚣,却薄情,而我,长情。三十年只穿一个款的旗袍,只穿一个师傅做的旗袍,足可以算是长情了吧?
三十年只穿一个款的旗袍,只穿一个师傅做的旗袍!
这是一种怎样的喜爱和专注!深入骨髓!
三十年,一万零玖佰伍十天,时间一点一点教会了一个不谙世事,意气风发的青年:知天命!
人大约都是从知天命的时候,开始回头看走过的路,清点生命的行囊的吧。我打开自己的生命行囊,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除了一件旗袍!
还好,我有一件旗袍!
我有一件旗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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