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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作者: 来看看你们 | 来源:发表于2023-07-18 16:52 被阅读0次

    被咨询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承担子女几乎完全的抚养责任,但并不想诉求离婚以得到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通过查看相关案例、与同事交流、自我思考等方式大体总结如下。

    关于此问题,首先要了解相关重点法条的依据:《婚姻法》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综上几个法条回答了:婚姻存续期间关于抚养费的起诉主体只能为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换句话说夫妻一方的直接抚养方无论在日常生活中承担了多少子女的费用都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对方。

    需要解释的是抚养费通常为必要费用即维持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必须支出的费用,不包含课后补习班、顿顿海底捞、一千一件的衣服等“奢侈费用”。抚养费的确定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就意味着对于生活中直接照管子女的一方即便付出了大量金钱,后以子女名义起诉对方也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得到“高额”抚养费的结果。

    实际中的操作则需要留意如下几点:1、主张一方需证明自己为抚养子女承担费用的相关票据、电子账单等证据,这一点需要主张方做大量、细心的收集工作,同时做好另一方主张并出示自己已为子女支出相关费用的准备。2、起诉抚养费时最好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某些情况下直接抚养方并不知晓另一方实际的收入,有些被诉方会通过提前转移财产的方式“有备无患”。故申请保全后,直接抚养人可申请法院调取另一方名下的银行流水、不动产等财产确定财产以免打草惊蛇后一无所获。3、要做好低于预期的心理准备。实践中此类案件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故在了解各类法律规定、风险前慎诉。

    个人总结:对于前来咨询的案子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法条、与同事交流、查阅裁判文书网、阅读律所内的卷等方式大体了解后予以解答以及开展接下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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