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上海台北纯K做服务员,负责跟客人调酒!有一天晚上,A15包间有客人闹酒。我会想起周陈梁的故事,就是喝酒可以得消费!当时的我,很缺钱,一个人在上海,身上的钱,一共不到100。所以,消费对于我这个没有钱的人来说,尤其重要!但是,我很矛盾,就是公司规定,不能喝酒,否则,会被开除!
试一下,我走进了A15的房间,里面坐着2女1男!我端着酒水进去,调好酒,准备离开,坐在桌子外侧的女孩子抓住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然后,看着桌边的酒水,她的眼睛很美,没有一丝做作,让我不由自主的端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酒杯里的酒水喝完了,那个女孩子拿了100元放在了我的托盘里!我把钱放在了衣服的荷包里,就离去了!
钱我没有花,而是捐给了收银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