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幻城又火了,因为拍了电视剧。于是我又买了一本幻城,再读一次。我一向觉得文字的魅力大于影像,因为在那些文字之后隐藏的想象的空间,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影像可以替代的。
我第一次读幻城这本书,是在我刚刚念高一的时候,由我的好友圈推荐,也是我读的第一本郭敬明。那是我和我初中时期两个最好的朋友圈和潇分散在三个学校,经常通信来交流想法。写信这事是初中时留下的习惯,也许当初谁也没有想到,在我们念的那个半私立的学校,会交到一辈子的朋友。那时候的喜欢,讨厌,开心,愤怒,都那么纯粹和炙热。
扯远了。
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完幻城之后,我被其描写的感情打动了。整本书充满了一种有些绝望的情感,一种我爱你所以我愿意为你肝脑涂地的爱情。年少时的我,是向往的。
然后时光荏苒,十多年之后,当我再次读完幻城的时候,我依旧会被那种决绝的感情打动。不同的是,我已经不再向往。倘若真的有个人这样爱我,我恐怕也只会觉得恐惧。
我觉得说幻城是中国的冰与火之歌有点扯淡。因为它并没有冰与火之歌那种复杂的故事架构和环境设定,那不过是一个宣传的噱头而已。甚至连这个故事本身,也无非就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王异想天开去打怪,几个随从基于不明缘由的忠诚跟着一起去冒险,最后连最终boss眼睛都没眨一下就从了的薄弱剧情。可能在最终boss的眼里这本身就是一场闹剧罢了。但是这不影响我对于这本书的喜欢,因为我喜欢的,是在这个故事背后,那个关于爱的悲剧。
我爱你,于是我要努力成为你喜欢的样子。可是我不知道你最喜欢的样子,就是我做自己时候的样子。
人不傻逼枉少年,尤其是在你爱的人面前。哪怕时至今日,身边或网上也总能看到那些为了爱情飞蛾扑火的人物。打着我爱你的旗号,有的伤害别人,有的伤害自己,有的伤天害理。那些人用所谓的爱情蒙上了自己的眼睛,不管不顾的努力着,到头来连对方想要什么都不知道,还赖对方有眼无珠,搞得自己一肚子委屈。也许在那些人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自己的意淫罢了。
好像又扯远了。
总之我觉得幻城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它告诉了读它的人,爱情应该让你变成更好的自己,而不是更好的somebody。
以上,就这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