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后,带着我媳妇去万达广场,掉头的时候跟别人直行的车撞了下,对方报警后,交警说我我负全责,后来私了给了对方300元。
本来我还以为对方也有责任的,因为我已经基本完成了掉头,马上就走到正路上了。
唉,可惜了。
虽然这个事故对方要不是是个女司机,就可能不会发生。
但后来想想,确实是自己的责任,是自己不该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时候掉头。
以后要注意些了。本来想报保险来着,后来一想太麻烦,就没有报。
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了!
虽然有点小失望,我媳妇出事故后就打个车回家了。还是有点生气的,但是想想还是算了,指望她这个自私鬼也是没有可能的。每次都是想着自己的方便,不考虑我的感受。而且,谁让我自己喜欢并找个这个小自私鬼过日子呢!自己找的,就得自己承担这个结果。
说到底还是自己没有安全驾驶,不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经过反思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保持安全的速度,高速不超120,市区不超60,路口不超20;其次少变道,变道前确保无车才可以,不能距离过近加速变道;再次路口左转、掉头、右转,等直行无车,右侧无车,左侧无车才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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