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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十二条实践》—燃烧的斗魂

《经营十二条实践》—燃烧的斗魂

作者: 拓于心展于行 | 来源:发表于2022-06-20 06:26 被阅读0次

      “燃烧的斗魂”就是向外迸发的力量。稻盛和夫先生曾经说过,经营者必须拥有不亚于格斗选手的、足以破坏一切的强烈斗魂。老先生甚至断言:“那些标榜自己‘不会跟人争吵的人’最好不要当经营者。”起初,村田先生考虑到自身的性格,不禁对此感到为难。然而,随着学习的深入,他才明白稻盛和夫先生口中所说的“斗魂”,并不简单地指好勇斗狠。

        展开来说,“斗魂”有着各种表现:“时刻争夺胜利的气势”“被当面暴打也绝不退缩的精神”“威慑”“锐利的目光”等等。总而言之,斗魂并非指诉诸武力,而是指精神上的强大。有的人虽然力气弱小,却气势逼人,从不屈服。有的人虽然不善于打架,但不管遭到怎样的击打也从不倒下。

      就以稻盛先生本人的经历举例吧,在京瓷规模还尚小时,老先生曾被一个大企业的数名干部当面威胁、逼迫放弃业务。当时他孤身一人,心里虽然害怕,却仍然挺直腰杆,据理力争——经营者的“斗魂”指的是这种精神。

      作为经营者,我们不要企图击溃竞争对手,而是要竭尽全力,努力改善品质、技术、价格和服务,超越对手,努力把市场信心,消费者信息转换成前进和改善的方向,只有真正解决改善痛点,增强使用的体验感,从而赢得更多顾客的喜爱。这样公司才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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