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信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原理的人,则承认每一种生物都在不断地努力去增多其个体数目,并承认倘若任一生物,无论在其习性上或构造上,即令产生很小的变异,因而能比同一地方的其他生物占有优势的话,它便会攫取那一生物的位置,不管那个位置与其本身原有的位置是何等地不同。因此,他对下述一些事实,便不足为怪了:具有蹼足的鹅和军舰鸟,或竟然生活于干燥的陆地上,或只在极偶然时降落于海面;具有长趾的秧鸡,竟然生活于草地之上而非沼泽之中;在几乎没有树的地方,竟然也有啄木鸟;世上竟然有潜水的鸫,以及具有海雀习性的海燕。
诚如米尔恩·爱德华兹(Milne Edwards)所精当表述的那样,“大自然”虽奢于变化,却吝于革新。那么,倘若依据特创论,何至于如此呢?很多独立的生物,既然被认为是为其在自然阶梯上的适当的位置而分别创造出来的,那么,为何它们的所有的部分和器官,却这样普遍地被逐渐过渡的一些步骤连接在一起呢?为何在构造与构造之间,“大自然”不来个飞跃呢?依据自然选择理论,我们就能明白地理解,大自然为何不该飞跃呢;因为自然选择只能通过利用一些细微的、连续的变异而起作用;它从来不能飞跃,而必须以最短的以及最缓慢的步伐前进。
故无论骡子还是驴骡,都更像驴而不是马;但公驴比母驴具有更强的优势力量,以至于由公驴与母马所产出的后代骡子,就比由母驴与公马所产出的后代驴骡,更加像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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