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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施工人身遭受损害如何解决

建筑工地施工人身遭受损害如何解决

作者: 六安援助律师 | 来源:发表于2016-09-10 09:26 被阅读0次

    9.6号早上在工地干活不小心钢管把右手食指砸坏了,以为就是充血了,没大问题,过后特别痛就从工地蚌埠赶回老家六安在家里医院拍片,经医生检查右手食指上面骨节砸碎了要做手术,第二天赶到蚌埠找老板,老板不承认给了两千块钱就算完事了,手术费钱都不够

    1如果打官司有多大胜算?

    2需要律师费用是多少?

    3能够按照工伤赔吗?

    4能赔多少?

    5老板不认账怎么办?

    6私了好还是打官司好?

    答:

    1,取足证据,百分之百。

    2,安徽省物价局规定,律师按案件标的5%收取诉讼代理费。

    3,可以,公司理赔的前提是企业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如没有企业自担。

    4,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在伤残确定后,才能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等因素来确定各项赔偿数额。

    5,维权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采取一种力度较大的,也可以多项并举。

    主要的方法有:

    诉讼;

    找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案,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责任并给予处罚;

    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建筑工地依法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的,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6,无所谓哪种方式好,快速的得到应得的赔偿就是最好的,可其中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冲突,这经常需要折中取舍,譬如 要快速的拿到赔偿往往不能足额,要足额的得到赔偿往往过程又较慢。

    根据经验未投保的建筑工地上、人身损害私下协商成功一般须满足几个条件:

    ①你知道你人身伤害的损失是多少

    ②劳动者的索赔期望值并不高

    ③企业老板比较慷慨负责

    给你的建议:

    首先、无论能否协调成功,取足证据是第一位的,一个月内要到人社局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畴才是向企业索赔的基础。

    其次、对于伤残的程度申请司法鉴定,这是确定赔偿数额的基础。

    最后、协商不成,提起解决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建设工地监管单位举报 给予行政处罚,采取这些合法维权手段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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