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激怒了你,不是因为这个人有多无耻,而是因为你不成熟;如果你不再喜欢以前喜欢的人和物,那一定不是因为你的善变,而是曾经喜欢的人和物改变了初见。
其实生活中说的和做的十有八九难同步,因为我们都是俗人。
时常在夜静月睡的时候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喜欢,我又在想谁?
范闲问五竹,我娘说她想你了,你可曾想我娘?
五竹回答,何谓想?
是呀,何谓想?一宝发来语音说,阿姨我想你,你想不想我?
我知道小家伙又在套路我,于是回了一句语音,没有!忙,没顾上想呢。
结果一宝恼羞成怒,一连给我发了好几排炸弹,还配上了一句话“哼,我再也不要理你了!”
如此一要挟还真把我吓住了,连忙赔不是说忙完了一定想。得,想还要抽空!你肯定不信,我也不信!
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糖,喜欢痴迷到什么程度呢?说来你不信,吃馒头的时候都要给馒头掰开往里面加两勺糖。可是这样的喜欢从什么变的淡了,我也记不清楚了,虽然现在喝粥的时候偶尔也会放些糖,却早已没了儿时的痴迷。
还记得初学码字那会,每天必练,即使忙到深夜也不忘牺牲睡眠时间去写一篇感想,即便流水账,总归天天有写,可谓喜欢到痴迷。
再看如今已成偶尔。偶尔抒发一下情感,研磨一下笔头。海浪退潮之后的沙滩依稀还留有曾经戏耍的脚印,只是再也听不到发自内心爽快的欢笑。
难道说我善变,还是有移情别恋的习惯?
然,非也!
喜欢吃糖,只是单纯迷恋唇齿间的那股丝甜,后来发现糖扰乱了我的胃环境,还影响到了我的视力,便不再喜欢,确切地说是不敢喜欢了。在滋润与健康之间我没有理由抛弃健康,所以只能把喜欢搁浅,可见移情并不代表有别恋。
当我遭受重创,被围攻买谩骂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喜欢在某种程度影响到别人利益了,我能说无辜没错吗?显然不能,就算能,那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可是,出来混的,谁不出点血呢?
跌了跟头自然也就学乖了,不然呢?细胳膊终究是拗不过大腿的。
于是,我开始沉默;
于是,我学着隐忍;
于是,我蛰伏尘埃;
于是,我在孤独寂寞中结识了新欢。
也曾试着忘记昨日的种种。无非就是时间,我开始重新安排时间,分秒都不留空隙。我开始疯狂学习,尝试用金钱刺激来填补心痛,麻木旧爱。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以为我做到了,我以为我忘记了。可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想,会念,会思,会心痛。
移情并非别恋!
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那种感觉。你轻声的一句呼唤,他默默地摘下错字差词,还有那不为人知的红手点点。
我不知道多年以后,他(她)是否还会记得,曾经有我这样的一个女孩。可是我却知道,往后余生他(她)将会是我最美的回忆,永远都是。
移情依旧还是恋着旧欢,这就是阿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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