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读的时候云里雾里,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部小说,还是什么意识流的散文之类的。因为没看过这本书的简介,所以第一次看到124闹鬼的时候甚至振奋了一下,觉得有点惊喜并且有动力读下去了,看到宠儿作为真身回来的时候更加兴奋了,觉得情节还算OK,不过我认为看书呢,语言的赏析也是很大一部分吧,这本书若是忽略掉语言只说故事梗概的话大概就是这样:
1855年,女黑奴塞丝带着身孕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到俄亥俄州辛辛那提,投奔婆婆贝比·萨格斯。奴隶主带人追踪而至,为了不让孩子重蹈自己的覆辙,塞丝亲手用锯子割断了自己的幼女宠儿的喉咙。从此,宠儿的灵魂一直盘踞在家中,肆意捣乱毁坏着原本已经正常起来了的生活。塞丝的两个儿子因此离家出走,被塞丝怀在肚子里带到这里的女儿丹芙一直性格孤僻,足不出户。而贝比·萨格斯则加速了死亡。“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奴保罗·D走进了塞丝的生活,他赶走了鬼魂,与塞丝同居。不久,宠儿以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了独占母亲塞丝,她以身体引诱保罗·D,最终使他离开了塞丝。宠儿的索取无止无境,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
偷偷认为这样就没有了看书的乐趣。然而这本书(可能是译文版)想要传达的窒息感在我读来却是乱七八糟各种语法错误没头没脑的烦躁感。当然,这可能和个人欣赏力有非常大的关系,还不够境界吧。
作为理科生讲讲这本书比较让我印象深刻的点,主要在后半段开始大段叙述故事的时候。
1)爱让人不自由
从被爱的人的角度来看,特别在亲子关系里,我觉得宠儿和塞丝的另外三个孩子都很可怜,他们在母亲「要么爱,要么不爱,淡薄的爱根本就不是爱!」的借口下被杀害,虽说是为了「塞丝认为的」自由,但是他们完全没有选择,好像被当作了完全的附属品,在这个方面上却没有了自由。顺理成章地让我想到了让人感动又常常让人想反驳的一句话:「我是为你好!」。若宠儿感激的话,为什么会在124以婴儿的鬼魂的身份愤怒悲伤迟迟不离开?
从主动爱的角度看的话,特别是原文一段保罗.D的心理描写触动了我「所以你要保护自己,去爱很小的东西。挑出天外最小的星星给自己;睡觉前扭着头躺下,为了看见壕沟的边缘上你最爱的那一颗。上锁链时在树木中间含羞偷偷瞥上一眼。草叶、蝾螈、蜘蛛、啄木鸟、甲虫、蚂蚁王国。任何再大点的东西都不行。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一个兄弟一一在佐治亚阿尔弗雷德,那么大的爱将把你一劈两半」,之前问朋友为什么不谈恋爱,他说谈恋爱也太累了吧,心上时时刻刻要挂念着另一方。我觉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加上他们的黑奴隶身份,连自己都难保全,别说是爱人了。塞丝或许也是这么想的,才自私的用锯子试图杀死孩子们。
2)原文中非常微妙的一处是为什么在124的前一天晚上大家在贝比家大吃大喝、如此狂欢,却开始心生嫉妒:「没有人来警告他们,他也根本不相信是一整天累死人的胡吃海塞让他们变得迟钝了,而是别的什么如,唉,比如卑鄙使得他们袖手旁观,或者置若罔闻,或者对他们自己说,别人可能已经把消息传到了蓝石路上一个漂亮女人住了将近一个月的那所房子里。」微妙的地方并不是嫉妒,嫉妒一直是人之常情,但是一面在贝比家享受快乐,接受贝比的帮助,一方面却因为嫉妒和卑鄙成为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甚至还假惺惺的自我安慰好像自己并不是那么坏。
想到几年前看过的电影《相助》,讲的是黑人在白人家庭做帮工,但是白人一边享受着黑人的服务,一边因为嫌弃黑人特意为黑人造了一件厕所来杜绝和黑人共用一个厕所,公然言语蔑视她们,最后愤怒的帮工把屎掺在馅饼里,在女主人狼吞虎咽吃下去的时候告知真相。说实话看的时候真的是爽的不行,也在想说,你嫌弃黑人为啥还能信任被你嫌弃的人提供的服务呢?
所以我倒是挺欣赏蝙蝠侠里的小丑,因为他从不掩饰,而且言行一致。
3)至于黑奴遭遇的不公平对待,除了唏嘘地摘抄几段文字,替那些受过苦难的人感到不公平,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做的。白人严重黑人「不像一条蛇或一只熊,一个丧了命的黑奴可不能剥了皮换钱,死尸也值不了几个子几。」形容逃跑后的塞丝「至少还剩十年能繁殖」,视黑奴为「上帝交给你负责的造物」。看的我心底凉透。
晚安,不能说是喜欢,但是至少印象深刻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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