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作,是从小学毕业,奔波到另一城借读初中开始,孤独如影随形,常常连我的影子也一并吞没,那时我成了无影的人,漂浮在陌生城市的半空,俯瞰整个学校。
走路匆匆,吃饭匆匆,满是奔走的学生,争分夺秒与老天抢时间。当然也有奔跑着闲逛着的人,他们某种意义上不算作学生,是在校际之间流窜,寻找漂亮女生的街头混混,不知道为什么那年月特别多,多且肆意张狂。以至于有一些时候,女生们上学最好是家长陪同。
混混里面也分好赖,好一点的把着校花,在深夜小巷临别之时,忽然间转回身来,低头,托住女生秀美的脸庞,试探,舒缓至热烈,会轻柔安抚,“不要害怕,没有关系,恋爱就是这样的,很美好。”校花的初吻,在那个明媚如春的深夜,如昙花,疏忽间绽放,原来这世间如此美好。
赖一些的,连赖都够不着边,当街拦下,小弟在场围观,取走一个女生的贞操。如果立案,至少是该吃牢饭的。
或许是那年月古惑仔电影太过风行,领头的自以为帅炸天,不知道刚好是帅的反面,人性至恶的光被他扒拉开来。我至今不晓得那个女生后来的后来怎样了,现在的她还会想起曾经的某个时刻,被黑暗吞没,男朋友在一边,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
她们都是这个学校里美好的女生,命运的手却如此无情,或有情。是谁的幸或不幸,没有人知道。
我在每一天里独独地行走,两点一线,移动如僵尸,如果人生有再一次选择,我还会选择去那所行尸走肉一般的学校么,答案毋庸置疑,会。不经历它,无法保有此刻的我,无论过往时空的哪一瞬发生差错,改变,此刻的我都会消失不见,存于另一时空。
而我珍爱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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