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襄公十五年•不受献玉》
原文: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译文:
在宋国,有人得到了一块玉,拿去献给子罕。子罕不受。献玉的人道:“这请玉工看过,玉工说它很珍贵,才敢来献的。”
“这玉是你的珍贵东西,不贪污不受贿的品德是我珍贵的东西。”子罕道,“玉若给了我,你我珍贵的东西便都失去了,还不如各自留着的好。”
那人一听,跪下磕头道:“小小老百姓,拿着这么贵重的宝玉走来走去,实在不安全,献出来也是为求平安啊。”
子罕便把他暂时安置在本城,找来玉工将玉琢磨好,卖了个好价钱,让他带上钱回家。
后记:
子罕,乐喜,子姓,乐氏,字子罕,春秋时期宋国(今河南商丘)人,宋国贤臣。在宋平公(公元前575年—公元前532年)时任司城,位列六卿。(司城,即司空,因宋武公名司空,改名为“司城”。主管建筑工程,制造车服器械,监督手工业奴隶)。又称司城子罕。
古代君子都爱美玉,为追求美玉甚至不惜生命的也大有人在。
卞和为了献玉,不惜被砍去双脚,也要让璞玉重见天日,遇到懂它的人。
秦昭襄王为了得到这块和氏璧,愿意拿出十五座城池来和赵国换。
三国时东吴霸主孙策,因为私藏传国玉玺,死于毒箭之下。
而当时身为宋国的司城,也就是现在的工信部部长,却不受敬献的美玉,实为高风亮节。而为了解决宋人怀璧越乡之危,更是帮助他“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更是锦上添花,真君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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