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出生在秋天,所以莫名对这个季节多了几分好感。金灿灿的枫叶打着旋儿跳跃在路旁,我踮起脚尖轻踩其上,仿佛脚尖—落叶—地面的碰撞才能产生秋天的仪式感。
无需使用遮阳伞躲避烈日的目光,拉上一件风衣,漫步街头,便可享受着难得的日光浴。要是能在自家阳台上沏上一壶好茶,独坐窗前,静待时光流逝,赏赏窗外春华秋实,也是风雅之举。
我喜欢在这个季节骑车飞驰的感觉,早晨在熹微的阳光下路过了一家写着本店转让的早餐店。店门前的老狗呼哧呼哧喘着气趴着,它的目光有些涣散,也不会对陌生人警戒了。我猜想它是不是已经没有力气去应对别人,毕竟生命的旅程已过大半,是时候该回归自我了。红绿灯处,年轻的母亲牵起稚童的手过马路,温柔的目光时不时落在小孩子身上,像镀了一层彩虹。桥根下碰到了晨跑的老人,身着短袖短裤,脖子上挂着一条白毛巾,密密层层的汗珠贴在条条沟壑的脸上,却显得年轻了不少。
一抹熟悉的身影进入我的视线,拄着盲杖的老爷爷依旧沿着固定的路线缓缓挪动。记得第一次看到他时,就是在这车流不息的街上,他穿着褐色的马褂头戴一顶破旧的帽子,左手的盲杖探路,右手的盲杖探测周围有无危险。他有家人吗?他的家人为什么放心让其独自行走?为什么没有一个路人去引路呢?我的心里不禁多了很多问号,但始终没有上前。老人则不慌不忙地走着、走着,神色坦然,倒显得我想太多了。世界上有很多人,看似与人有异,实则并无不同,只是我们戴着有色眼镜罢了,自然而然才是最好的尊重。
读书是我认为最易打发秋季闲暇时分的不二选择,经过了盛夏酷暑,却幸未到严寒之冬,这样的日子泡在笔墨纸香中再适宜不过了。最近一直在看林清玄和朱自清的文字,一个注重佛学和内心,一个注重白话文的美学。虽有些时代感,但心境却能体会一二,也算是有所收获了。
秋天意味着一年的大半快过去了,总使人惴惴不安。仔细想想,时间竟这样从我们的指缝间悄悄溜走了,但除了徒增伤感外又能如何呢?似乎只有把每一天过好,不负秋光,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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