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关于日更的话题,用的是这个词:混更。
其实不正确。虽说简书的规则,超过一百字,就可以算是日更完成,可是如果抱着“混”的态度,草草完成,说几句废话,像凉水淡而无味,毫无营养,于己于他没有一点用处,读的无所获,写的无所得。那,“混”有何意义,失去了日更的初心和目的,不如不日更,还能节省一些时间和精力,干点啥不好?
所以,日更可以字数少,但要做到少而精,言之有物,言之有义,读的可以有哪怕一点点收获,写的哪怕有一点点所得,也是好的。
就像文友故乡记忆,四五百字的袖珍小说,读来很有“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快感;就像文友素心若雪,二三百字,读来饶有趣味。写作者也可以练笔,积累素材,锻炼文字驾驭能力,培养文学素养。
总之,日更不能“混”,赚那点日更天数的虚名毫无意义。
我还想着在写作这条路上长久地走下去,我已经看透了自己,赚不来名利和金钱,但是可以和文友们互娱互乐,那也要写作的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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