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妹妹来看婆婆,说起妹夫学校的一位老师,前几年调去的另一所乡镇中学任教,风风雨雨中十年的媳妇熬成婆,去年荣登副校长的宝座。前些日子,学校里一位男老师评了职称,大家伙就起哄让他请客。于是,学校的一共十二名老师,欢天喜地进城找了一家比较高档的酒店庆祝。期间,这位老师敬,那位老师捧,副校长心情大好一不小心喝大了。
酒会结束后,和他住同一个小区的一位老师,开车将他送到单门楼门口,还贴心地帮他按下电梯才回的家。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副校长妻子打来的电话。原来副校长昨晚并没有回家,而是在电梯口坐了一晚上,今早被人发现时人已经去了。现在尸体还停在医院的太平间里,家属不让火化。副校长家两个娃一个十岁一个六岁,还一个六个月大的正揣在妻子的肚子里,真是可怜人啊!副校长这一去,家里的天塌了,妻子带着三个孩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于是一纸诉状将十一位老师告上法庭。
本来高高兴兴的一场庆功酒,却弄成了一场决别宴。参与其中喝酒的十一位老师,也要面临着被起诉支付赔偿的说法。想必每个人都觉得憋屈和窝囊。没办法,现在是法制社会,人情面子在法律面前都没用,就像酗酒而亡这种事,只要参与者人人有份。
想起十年前我老家的邻居也曾经摊上这类事。邻居是一名瓦工头,平时带着七八个工人给村里人盖房子。那晚房子建成后,主家管他们喝庆功酒。几个瓦就好喝两口,平时因为有活在手不能喝畅快了,那晚活儿干完了,看到饭桌上不仅有好菜,主家还拎出了好酒,馋虫就在体内窜腾开了。吃饱喝足往家走时,因为天黑光线不好的缘故,一名工人连人带车掉进池塘淹死了。当时包工头我的邻居赔了四万,管喝酒的房子的主人赔了两万。本来非常高兴的一件事,却因为死了人又赔了钱,成了一件闹心的事情。事后,每每有村里人提起,都要说上几嘴,说这家房子建得太不顺,人还没住进去,人命官司先摊上了。
看来,这酒真不能多喝啊。这客也不能乱请。喝酒误事这话真不假。人生短暂,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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