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青涩少年啊,如今也已而立,大概已经膝下有子了吧。会不会每天为了孩子的早餐变换心思?奔于各个幼儿园,早教中心?换季时提心吊胆,小心呵护?
不再穿从前中意的浅色衬衫,而白色更是压在了箱底。没有了周末时光,很少走进电影院,更别提爱好。铅笔、颜料早已不知所踪,而一张张洁白整齐的画纸也成了孩子的“尿不湿”。
那个我认识的少年啊,一别十年,发丝里突兀的几根白发,微微隆起的肚子,那双曾经仿若要溅出星子的眼睛,满满的是疲惫。衣服上淡淡的腥味,偶尔几滴黄色的奶渍 。
仿佛,在何处见过?
终究还是记不得了,大概你也忘记了吧。所以,相遇时,你转开了视线,我别过了头。那一刻,我以为一定是自己认错了人,所以慌忙地走开,而你,也是这样以为的吧。
后来,我翻出照片一点点地寻找痕迹。脸上的那颗痣一下就窜入眼里,果真,和我看到的一样。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形状。不是你,还能是谁?只是,当时我不敢相认。
物是人非最可怕的不是人,而是不敢相信还是曾经的那个人。
所以,不相认便是最好的选择。就当认错了也罢,只是为了回忆里还有一丝美好,不被眼前的模样摧毁了记忆。
就当,见过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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