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变变

作者: llccgao | 来源:发表于2016-06-15 20:57 被阅读0次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性情,不敢说好坏,只能说是特点。但有时特点太特了,就像病一样。

    我有这样的病:见不得多功能。见了多功能的就喜欢,进而欣赏,进而欲占有,进而花钱。近年来随着高人对我财政干涉的减少(因为我不跟他报帐了),我的病情愈加严重。

    买表,销售小姐给我推荐了好多,我都说再看看。最后她累了,随意给我推荐了一款,说那款表没啥特别,唯一的特点是表带有四条,可以换戴,春夏秋冬就有相应颜色的表带。我顿时眼睛放光,马上说:就这款!掏钱买了。

    买衣服,小妹给我展示一件衣服,可正反两面换穿,正面是黑色,反面是红色,我买了。小妹又展示一件袖子可装可卸的上衣,装上去是长袖,卸下来是短袖,我赶紧买了。再展示一件内含马甲的外套,马甲带帽子,用拉链与外套连结。拆掉马甲就是件中规中矩的西装外套,装上马甲,就成为带帽子的休闲外套,我翻来翻去,觉得太有趣,咬牙(因为贵)买了。

    买包,看到一个拼色的包很奇特。走进去问问,销售小弟马上热情地把包分解开来给我看。原来外面是黑包,里面是红包,红包小点,可以拿出来做手拎包。黑色可以单做背包,大得可以装电脑。红包放到黑包里正好,可以当一个包用。背起来相当和谐。里层包还有很多颜色如黄、橙、蓝、粉、银可自选。啊啊,我完全抵挡不了这种百变组合包的鬼力,透支了信用卡也买下。

    我一直喜欢的东西还有瑞士军刀、万花筒、多功能碗、多功能沙发、多功能床、多功能电饭煲,甚至百洁布,只要是一样东西能变化成其他不同样子的我都喜欢。儿子拼的乐高,这样拼是城堡,那样拼是车子,我看了比儿子还开心。对,外国的变形金刚和中国的孙悟空我太喜欢,你怎么知道的?

    不光东西,对人,我最感兴趣的就是那种在学科(职业)间随意转换,百变身份(不是身份证)的人。比如做妇科医生金融高管的作家,当过数学家的钢琴大师,后来成为传教士的律师。今天看到得了无数奖的科学界全才郝伯特.西蒙,都被他的游刃有余的转换惊呆了,当看到他旅游到了中国因为喜欢中文而成为书法大师和汉语大师,惊得吐了一升血。。。

    当然,今天看到一则我们也能变的消息,中央政法委说全面推行从律师中选拔法官,这意味着法官跟律师的互换也有依据了,虽然这两个角色是一个共同体,但跟衣服一样,有袖子和没袖子也是有变化啊。斯宾塞·约翰逊教导我们: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怎样,你,喜欢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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