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28日下午3时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民法典法条中,设置离婚冷静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主要目的在于减少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的行为。
而这一意图是被人大代表蒋胜男(《芈月传》作者)直接批评为:多数人为少数人的轻率冲动买单。有趣的是,微博上也有博主指出,那么多人反对,竟然通过了。
我不禁思考,离婚冷静期的设立能够降低逐年攀升的离婚率吗?
80、90后人群面对婚姻的态度早已同他们父辈不同了,“人言可畏”的年代过去了,不畏人言、赞扬个性的他们进入围城后,也有敢于走出围城的勇气,哪里有那么多的唯唯诺诺、委曲求全。试想,你的身边一定有几个离婚之后获出潇洒人生的例子。
可以结婚,代表两人都是成年人了。无论心智如何,至少是可以对自己负责的。常听人说,结婚就像穿鞋子,适不适合只有自己知道。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就仿佛在告诉你:亲!我们不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噢,麻烦您试穿30天后再联系我们。
这就意味着如果发现不适合,不能立马退货、及时止损,还要将就穿着,直到磨脚、打泡、流血。
离婚冷静期究竟冷静的是什么?
冷静的是那颗冲动的心?认清自己的“口是心非”?还是让离婚业务冷静冷静?
原本一天就能解决的问题,硬生生拖到了30天后。要知道,这30天里,不光人的心理会发生变化,周遭的一切也悄无声息地改变着,面对家暴、面对转移财产等一系列不可控的情况,30天究竟意味着什么?还是所谓的“冷静”吗?
婚姻双方出现了裂痕,如果需要修补,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是否冷静,而非由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这背后,我们依然是不被尊重的个体。仅仅靠矛盾双方来解决矛盾,何其可笑?
如果真正想改善婚姻关系、 提高婚姻质量,两性的教育、社会心理舒缓都是必备的。国家的魅力体现在此,而不是让问题继续发酵去,幻想它能变成一坛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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