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定数与吃醋
泉南地區,唐時福建閩江以南的地方都稱作泉南,後來泉南又指以福建泉州為中心的地區。那裡靠海,有彎彎曲曲的海岸線,人們好吃海產,當時為了去腥提鮮,往往都用醋蘸海鮮吃。當地有一戶李姓人家,他家有位媳婦,不知是何原因就是不吃醋,可謂滴醋不沾。
一天這位李家媳婦的弟弟生病了,在昏睡時,元神被帶到冥府核對某事件,協助辦案。事件對質完畢,他的元神被放回人間,在返回人間的路上,經過一處冥府衙門,衙門大門上寫著「食料案」。於是他就走入其中參觀,剛好看到記載泉州的一本簿子,就向官吏請求借來一觀。獲得允許後,他打開一看,在姐姐的名下「每日所食,纖細悉具,但無『醋』字」,其每天吃什麼都安排得很詳細,但就是沒有醋。他於是取過筆來,在姐姐名下加上「醋半升」三字。之後他的元神回到肉身,人就醒了過來,病也好了。更奇怪的是:從此他的姐姐也開始和其他人一樣,可以吃醋了。
看來人間包括飲食在內大小事件,都是有預先安排的,但這種安排也不是絕對的,也是可以變動的,既有定數也有變數。例如本故事中因為在另外空間的食料案記載發生改動,人間當事人的口味隨之也發生了改變,可以吃醋了。當然在歷史中我們看到更多的事例是因為善、惡行為的選擇,從而使自己的命運發生了良性或惡性的變化。其實人間這個空間與另外空間是相對應的,可以互相影響。
資料來源:洪邁《夷堅志‧夷堅丁志‧李婦食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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