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中国当代作家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发表于《收获》1992年第6期。
《活着》讲述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小说以普通、平实的故事情节讲述了在急剧变革的时代中福贵的不幸遭遇和坎坷命运,在冷静的笔触中展现了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揭示了命运的无奈,与生活的不可捉摸。
初次阅读感受
初次阅读这本书是源于对作者余华老师的好奇,刻意看看他的代表作,琢磨着30年经久不衰一定有它的道理。
先说说余华老师,我偶然间看到他关于回答为啥写作的回答,我感觉是那么的自然、接地气,我信他这个理由。
他去意大利参加文学论坛,论坛给了个题目:我为什么写作?余华老师站上台,他是这样讲的,说我不想当牙医,我想睡懒觉,还想不上班,所以写小说的稿费能归自个儿,我就选择了写作。
这理由简单、质朴又有意思,跟我当下“半通透”的价值观很相近。
所以,我看了他这部质朴的小说,没有废话,没有技巧就是讲故事。
看过《活着》这本书,我的第一感受就是觉得:这是一个很惨的故事,主人公也太惨了点。
福贵经历了很多的苦难,从输光家产,从富少爷变得一贫如洗,租田地交租度日。再到母亲生病拿着老婆娘家带来的仅有的两块银元去请大夫救命到乱世被抓去当兵。然后好不容易回来了,娘不在了,闺女哑巴了…..家里贫困如洗,勉强糊口到想把闺女送人。再到深夜里背着闺女想重新动人到突然顿悟“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幸福”快步把闺女背回家。然后儿子意外因为献血救校长抽血过多而死去,闺女好不容易嫁人,头疼她的女婿但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再到老婆离世,跟着孙子、女婿相依为命,女婿又意外死去。带着孙子勉强度日,孙子因为生病,他想让孩子吃饱,休息休息,因为吃豆子竟然撑死了……福贵眼看一个个亲人离开,买了一头年迈的老牛,跟着老牛相依为命又度过了十年,地头上他乐呵呵的叫着逝去亲人的名字,给老牛起名叫富贵…..,他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
我读后除了同情和感叹富贵的悲苦外没有太多的感觉,似乎也没搞懂为啥说明叫《活着》。
半年后再读《活着》
半年后,偶然间看到余华老师自己讲,他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这句话引起我的注意,让我陷入思考。突然觉得原来自己只是看了个热闹,花哨压根儿就没有理解作者的意境。
于是再读,再细读,读着读着似乎理解了富贵这个人。从他输光家产开始他就已经死了,那个纨绔公子已经走了,活下来的是一个全新的富贵,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至亲,因为妻子、儿子、闺女,女婿、孙子和老牛乐观、积极的活着。感受活着的真谛……
还有他儿子死的时候,他背着媳妇在村口,想着儿子每天赤脚奔跑的画面,嘴里嘀咕“再也看不到了”,然后是一句描写月光的句子,把月光比喻成“盐”,我真的被感动到了,完全跟主人公产生共鸣,理解他们的丧子之痛,理解小人物的无足轻重,生命不被重视,死都白死了,在现实面前只能接纳…..日子还需要继续过下去。
外孙子起名“苦根”,他老婆看到外孙子那暗淡的眼神我作为母亲完全能感同身受,对外孙是爱是喜欢但看到他想到的是大出血而死的女儿,那份痛楚化作了面无表情或是淡定。
还有女婿带着儿子干搬运,车上弄俩竹竿晒尿布的画面感让我想到多年前报道过的一个带着新生儿送快递的快递员,一手抱着孩子一手送快递,活下去的勇气和动力就是年幼的孩子,他才是动力,也因为他干活儿不知道累。
所以,再读这部小说,我从中体会的是似曾相识的“影子”跳开富贵的悲苦感叹大千世界无数平凡普通的小人物,为了三餐为了家庭的责任为了在意的人辛勤付出,劳作在路上。特别是他女婿夏天用自己的身躯喂饱蚊子再叫怀孕的老婆睡觉的夫妻甜蜜画面,让我真的颠覆了爱情的认知,爱真的可以做到这样的程度,贫穷限制不了爱。让我想到了前段时间那对修冰箱的夫妻,丈夫的腼腆憨笑,妻子的干净利落….
似乎我越发理解为啥作品叫“活着”?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其他事物而活着?不在乎别人的评价与感想,跟命运做朋友,努力坚强的找到寄托点认真活着就好。就像富贵买牛,别人都觉得他是冤大头,买一头看着快要死也没啥实用价值的牛,但这头牛却陪了富贵十年,也许富贵知道“这头牛就像他自己吧?”他没把它当牲口,当成相伴的伙计,一起耕地,糊口!
我不知道我是否理解透了余华老师的意境,但至少再读这本书,让我重新修订了价值观,让我自己越发清晰自己要什么,想要什么?为什么想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