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李映富)于2019年11月26日向本地的经侦李警官报案一个合同诈骗案(诈骗方是四川森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姓名卢远周:身份证号码:512221197207084878),多次沟通未退还我方合作意向金100万,再次寻求有关部门帮助。
此次事件经过如下:
提供此次合同诈骗材料并说明其原由,向重庆渝北区公安局经侦处报案,李警官在看完我所提供的报案材料并给被告人打了电话;被告人给李警官说半个月之内将归还款项(合作意向金100万),让我回去等消息,如果半个月之后还未将款项退还就将立案调查。
半月后(2019年12月13日)并未收到四川森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归还的款项,只好再次上门寻求本地经侦二次处理。
找到李警官后,请求他立案调查,李警官再次给被告人打去电话,被告人却再次推脱到2020年1月底归还,又让我回去等消息,过了这个期限再说。同时给我说了很多的理由,就是不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本该在11月处理好的事情;却因本次事件导致我方企业员工工资拖欠,内部反响极大,本以为通过有关部门能在年底前解决我方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可没有想到却是一拖再拖,和我方没有报案前一样,四川森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卢远周一直推托,不肯归还我资金。并变更公司法人名字。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帮助解决,本人也是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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