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竹
(一)
儿子放暑假,非要和几个同学在夜市上摆小吃摊。我没阻拦,并时常抽空去帮他们切个土豆丝什么的,顾客也常常“老板娘,老板娘”地呼我拿这拿那。一段时间下来,小交叉没了两只,自行车丢了一辆,水桶也不见了。
(二)
暑假学校首次组织教职工半自费旅游(学校负责车费),我于是第一次见了海,第二次坐了船(第一次坐船是文革中去上海串联,火车箱开到轮船上过黄浦江),还到了山东半岛的尖尖上。我很兴奋。过后想:
“我真是‘土地爷爷吃发糕,担不了大香火’,人家坐飞机周游列国,也没这么激动。”
(三)
如我,竟也买了戒指。
送毕业班,三个班竟分别获了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是350元、300元、250元,这在当时就算是高奖金了。但当时学校只说我获了两个奖。我是从不去查资料什么的,也就以为我只获了两个奖。(那个三等奖是今年从学校发的每个教师一份的正式资料上看到的。去问领导,领导说那个三等奖给了另一位老师了。领导找出资料给我看,说按钢笔的记录,这个奖确实是我的,但若按铅笔的记录,这个奖则是另一位老师的了。老师们说:“这大概因为你获得太多,有人却一个也没获着,要吃吃大锅饭的缘故吧。”我说:“咳!无所谓!不就是二百五吗?!” 1997年补记)
650元,再加上一班班主任按学校规定分给了100多元集体奖,(另外两个班主任至今还没有分给呢。我早已忘记了这事,但一位老教师还记得,常常很不满地与我说起这事来。 1998年补记)在当时,对一个穷教员来说,也算一笔比较引人的小收入了。去领钱时,女会计说:“咱学校女同志就你没有首饰了,你赶快用这钱去买一件!你这高级教师,挣那么多钱!连点首饰也没有!”我说:“我咋舍得呢!”她说:“你对象又不舍得给你买!你不买,还等着将来你两个儿媳妇给你买?你要不买,我就把这钱扣下!不发给你!”旁边的好友H也极力劝我一定要买,并表示她要与我去挑选。于是,我就有了戒指。把戒指戴回家,母亲说:“你这叫‘跟着大鱼上船,坠掉了节腮’呢!不吃不喝了?”我说:“我毕竟是女人,以后,还要买条项链呢!”妹妹说:“人家给狗子家呀,送礼都送项链呢!”我说:“哎呀呀 ,你可别乱说!省得人家说你少见多怪!”
(戒指买回来,几年来几乎没戴过。一是本人没有女人的天性,压根就不喜欢这些金呀银呀的东西,一戴上就觉得浑身不舒服;二是看到报刊上说,手指不美丽者不要戴戒指,所以一戴上就觉得奇丑无比;三是听说有人洗衣服让戒指跑到下水道里了。再后来,家庭出现了经济危机,债台高筑,我就开源节流起来。与大儿子骑了车子满街转,想找个旧货市场把电视机和冰箱卖掉。转得腰酸腿疼了,也没联系到能立即拿到现钱的店家。于是我们娘俩商量:要不算了!电视机、冰箱本来就不是什么名牌,用了这么多年了,能值几个钱?于是我回家后又翻箱倒柜起来,除了出嫁时母亲给我的几个铜元外,再就是那个戒指值几个钱了。而那几个铜元我还想留个纪念,于是我便勒令我妹妹把我的戒指买去。妹妹在借给了我一笔钱外,又以原价买了我的旧戒指,以使她的老姐姐和两个外甥得以吃上馒头。 1999年补记)
(完)
199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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