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我在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图书馆科技中心也工作有大半年时间了。因为经常会有人问及工资结算的问题,今天就准备以我所工作的地点为例,解释一下美国的时薪制度。
提到时薪,很多人联想到的应该是兼职工作。因为稳定性低,工作时长有限,兼职工作经常采取时薪按日或者按周结算的方式。但是在美国,大多数工作都会采用时薪按周或双周结算的方式,兼职或全职只是工作性质、工作时限以及相关福利的问题。
我的工作,就是双周结算,周五发薪。比如10月前两周的收入,就会在10月末的周五打入我的账户。没有看过单周结算的账单,不过以此类推,应该是第一周的收入会在第二周的星期五打入账户。因为星期五发薪日的性质,商店、酒吧与饭店会在星期五晚上突然热闹起来。在周末花光了积蓄的“周光族”也大有人在。
既然是时薪结算,自然就不是口头承诺的上班时间,而是严格的打卡制度。在我所工作的地点,大家通常是利用终端电脑进行打卡。在刚开始工作业务不熟练的时候,我曾经用自己的电脑打过卡。但后来被领导提醒,一定要在终端打卡,否则会被人事人员抓包,有谎报工作时间的嫌疑。除了电脑,我还看见过清洁人员利用电话进行打卡,就是不知其确认的原理是怎样的。
如果是忘记打卡,可以对打卡时间进行修改并附加说明。虽然是两周结算一次工资,但是打卡的时间表需要每周进行提交,提交之后会由自己的主管进行确认批准。如果没有按时提交,工资就不会发放,也无法追回。在当初注册工作的时候,人事人员就一在嘱咐我要记得提交。下个周一如果还没有提交,就会有邮件提醒,一般也不会出问题。
如果是我们单位,打卡还有一定的“技巧”。因为打卡系统,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精算到“分”的。比如8点打卡,下午3点03分,这就算作7.1个小时。干到下午3点58分,哪怕没有到4点,也算作8个小时。所以,就可以利用压点的方式多算工时。当然,如果打卡方式不对,也会被舍掉,就比如工作到了3点57分,就会被算作7.9小时,而非8小时。
工作时间上,我们单位采用灵活工作制,早上7点到晚上8点都可能有人在工作。但是每周的最大工作时间,是美国政府所规定的38小时。如果超过38小时,就会被工会问责。所以超时一定要有足够的理由,比如家庭出现经济问题等等。所以想多挣钱也是没有办法的。而作为留学生的我,学期间的最大工作时为20小时,只有假期才可以有38小时。
时薪制所伴随最大的问题,就是工作效率的问题。每工作4小时可以休息15分钟,但是不满8小时,大家也大多会午休半小时以上。在没有紧急任务的时候,中间跑到休息室睡上一个小时,或者借工作时间出去购物买东西的人也不少。我自己的话,马不停蹄地干也没有奖金不会加薪,图书馆的工作本来就干也干不完,干的太快甚至还会被老板质疑是不是不认真,不想悠闲,也得悠闲。说来惭愧,但磨洋工靠时间的时候,也不少。
这次假期回来,用一个月干完了领导全职两个月没做完的工作。对于这里的效率,我早已失去了吐槽的力气。可在没有足够激励制度的情况下,我完全能够理解他们的心情。时薪制度的利弊,也只能让各位看官自己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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