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在几天某宝上面买了一本斯蒂芬-金的著作:《写作这回事》,终于到了。下班后,一路匆忙地回到宿舍,迫不及待的残暴撕开了包装,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翻阅了起来。
大家一听名字是不是有种感觉像是什么了不起的巨作,其实我压根就不认识作者,只是在度娘那里偶然间看到的。
我看书一般都会从第一页开始看起,哪怕是那枯燥无味的前序和译者的评价等等,我都会一字一字的去细细地品尝,不愿错过任何精彩之处。虽说枯燥,其实会增加读者的好奇心,不禁会想,为何把这部作品评价的如此之高。
我刚看完前序便依依不舍的合上书籍,告诉自己那颗饥渴难耐的灵魂,我还有事情没做,那便是写作。
在写作之前,我必须要把臭烘烘的身体洗干净,不能玷污了写作才是,不能忍受在身体分泌出来的汗液下写作。
花洒下沐浴的我,任由那从热水器冲出来的自来水激射向我的头顶,冰冷的水从我湿淋淋的头发慢慢向下流淌至每一处身体,我感受到了平静。
终于洗去了一身汗液和疲惫,换来干爽的身体和平静的心情,我走向书桌,望见书桌上的书籍不禁皱眉头大。已经两个月没看过书的我,如同在荒无人烟的孤寂沙漠里行走了两个月,虽然温饱得以解决,但是孤独的旅程让灵魂早已如风中残烛般。
一边是灵魂的欲望,它如饥渴的野兽发出强烈的声音诱惑着去我拿起书本,填饱灵魂。另一边是灵魂的初心,它如忠诚的骑士高举利剑的告诫我要永远守护自己的承诺。
终于,我深了吸一口气,上前把桌面上的书籍随手丢在床上,认真仔细的清理着桌面,开始写作。
桌上除了电脑,空无一物。
有时,生活里真的有着无处不在的小诱惑,如果你没有守住欲望,很有可能下一秒就摧毁了之前所有的坚持。坚持做一件事情,是很难的,因为这是你自己的和自己欲望的战争。
不论是美丽的诱惑,是疲倦的躯体,是人性的懒惰,我都将化身为手持宝剑的骑士,前去斩杀那欲望的野兽,保卫对自己的承诺。
我不想再当那寻找诸多借口,去逃离战争的逃兵。我要当保家卫国的士兵,就算战死沙场也是带着荣耀而死的英雄。
在人生道路上,每天落后一毫米,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毫米。每天迈出一步,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步。也许一天两天的距离不是太明显,但是一年十年的差距不言而喻。
更何况,生活中有些事情走错一步便不能回头了。
我不想再错过了,我不想再后悔了,我不想再流泪了。
我一定会,一定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背着我的梦想,再苦再累也不再丢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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