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神在哪里?
最近,一部电影如同炙热的夏季天气一般,火得让整个社会为之躁动。我还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但从朋友圈的碎片信息中,也大致被剧透了。
从一个执法者的角度来看,电影还是比较严谨的,毕竟国家的法律摆在那里,那是谁都不能逾越的底线,所以,那个电影的主角与病患之间说得很清楚,只是代购,不是销售,那是一个为病友谋取生命延续的好人,好人是正能量,电影自然就有了信仰迷失时代的观看需求,不红也不行。
一、 司法是否需要温度?
很多人看了电影后,发出了这样的问号。诚然,法律毕竟是体现在现实的各方各面的,当然需要接上地气,才能让老百姓接受并信服。所谓的司法温度不就是现在我们经常念叨的司法要讲效果的统一,要讲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吗?
从电影所展现的具体的行为来看,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是非法经营犯罪或者是销售假药犯罪。这是目前的法律所明确的,不过这两种罪名都应该体现出了当事人的经营性质。啥是经营,简单来说,为了赚钱获利的目的,其他就不是。我们在办案实践中,基本上遇到的都是为赚钱而代购的,很少有纯粹代购的,我一直认为纯粹代购的行为,本身确实没有什么过错,本不当以刑法条款去进行处置,这样做是与执法初衷相背离的,是与司法效果统一相背离的,是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相背离的。但以营利为目的的代购,就不能以简单的一句做的是好事为由,不作出任何惩戒。毕竟,法律的制定是严肃的,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个体遵循的,容不得法外之地的泛滥,那对整个社会和每一个人都没有丝毫好处。售药收取差价的人也称不得“药神”,事实上,他是个“财神”。
二、 具备有效成分的药就是好药?
这是一个专业的技术问题,作为非专业人员,我也不能妄加定论。但有一点,
药的生产和经营是受国家严格监管的,即便是生产厂家,只能获得有药监部门的生产许可证,不能直接开展销售经营行为,经营销售有专门的许可证。从一个门外汉来看,药的生产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高端,药品的主要成分其实就是化工原料,按照一定的配方,辅之以一定的淀粉等辅料,压片或胶囊制装。但每一颗药品的产生远没有我说的这么轻描淡写,那是在极端严格的无菌环境中,严谨而细致的生产的。具备有效成分不等于有效,零点零几微克的主要成分出现偏离就有可能会发生大的问题。
三、 同样的药,国外的价格为何这么贵,而印度就是这么的实在?
一个药品的产生,确实经历了从研发、临床到生产等一系列的过程,这个过
程是漫长而耗费巨大的,这也就是我们经常在一些药品说明书中会看到不良反应的标注。而仿制药品的出现,是建立在原药品研发的基础上,自然会极大地降低研发成本,在同样的效果前提下,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客观上,谁都会生病,谁都需要以更低的价格付出获取更高的医疗效果。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印度可以生产仿制药,中国为什么不可以,我也不知道,我也希望可以这样做,但这个不会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是个永恒的题目,研制的人希望独立使用,永保产权,使用的人希望全部公开,免费造福于民。但不论怎样,在我们没有进化到共产主义之前,为了科技发展的顺利进行,知识产权还是慎重保护的为好。
四、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1、再次审视目前的法律规定
从我们国家的刑法最初的表述来看,销售假药犯罪追诉标准的底限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这样的表述确实存在实践操作上的问题,如何认定为足以危害,从调查部门的认知能力来讲,是勉为其难的。但是,随着2009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明确了认定“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六项具体标准,其中“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同时,药品管理法也明确了未经批准而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按假药论处。这样的法律配套之下,往往会形成一刀切的执法实际,再说得直白点,就是药品的疗效和生产的背景无所谓,只要被行政机关所认定,对于当事人的结果是完全“公平”的。荼毒百姓的假药、劣药和民间代购的进口药品对于法律而言,一律平等。
法律的功能之一是调整社会矛盾的的,当前的医疗现状,某些老百姓连生存都变成了奢侈品的时候,我们法律调整的意义确实值得执法者深思了。《药神》的火爆,极有可能会影响法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一定调整,不能说鼓励,但一定程度上会缓解高价自费药品代购的法律问题,至少这类行为不应该是我们执法者大量耗费诉讼成本的主职。
2、真正提高我们的医保待遇
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改革是评价成效的关键环节,从
一个朴实的思维方式来看,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初衷不就是让老百姓可以接受高等教育、可以解决医疗保障,不再发生无力医疗、因病返贫的痛点。
从国家的现状来看,国家的经济建设进入快速道,国富民强的目标正在实现,那么,对于涉及民生的医疗行业,国家更加应该予以大关注、大投入。市场经济下的医疗体制建设有着与其他领域建设的本质区别,可能更加应该按照计划经济的的管理模式进行发展,不敢贸然提及还富于民,最起码应该还富于教、还富于医,将医保资金守好本、理好财,同时充分吸收第三方平台,诸如保险、金融等,将国家和民间的资本运作好,加强和鼓励药品的研制和创新,监管药品的生产和流通,尽量将药品的生产、销售环节收归国有,不形成民间资本的垄断,降低生产成本和控制利润。同时,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提高诊疗的效率,降低医疗的成本。真正使我们的医保资本保有所医,医有所效。
唯愿我们的社会,尽量少一些民间的“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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